立院審國民法官法 估最遲22日三讀
立法院臨時會20日處理爭議很大的「人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首先表決定名為「國民法官法」,並挑燈夜戰到晚上12點,將其餘條文逐條表決,由於保留條文近百條,且有4個黨團的版本,再加上發言時間,全案預估最遲將於22日完成三讀。
立院臨時會20日處理「國民法官法」,在廣泛討論時,時代力量黨團總召邱顯智表示,據民間司改會等民團調查,有超過5成民眾認為,不應在臨時會處理此一重大司法變革;且依照司法院的制度,每年20萬的司法案件,適用的僅500件,若扣除認罪案件,更只剩下2、300件,根本是不想讓人民參與審判的制度。
民眾黨團總召賴香伶認為,應該參、陪審兩制並行,她以民進黨1999年的行動綱領中規定,建立陪審制度,且適用內亂外患等罪,如今執政後卻是參審制。她認為,司法院稱參考日本裁判員制度採參審制,但日本施行已有問題,為何不考慮兩制並行?
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也說,民進黨推出的參審制,是要讓職業法官繼續主導整個審判過程,這是假改革;國民黨原提出改良式的參審制,經過與民團討論並斟酌其他政黨版本,他們也認為兩制並行最能展現改革誠意,將參審改成兩制並行。
不過民進黨總召柯建銘回應,訴訟制度的變革應去政治化,而非人云亦云;美國的陪審制由陪審員判有罪無罪,法官量刑,所以沒有判決理由書,也不能上訴。若馬上移植到台灣來,過去修法、立法的《法官法》、《刑事訴訟法》、《憲法訴訟法》等都必須重新修改。
他表示,在野黨主張參審陪審並行制的內容,是全球首創的拼裝車,無法在台灣落實,立法須負責,絕不是在餐廳點A、B餐。只有民進黨團版本才是真改革,時力、民眾黨、國民黨團等在野黨才是假改革,是為了對抗民進黨。
由於「國民法官法」仍有99個條文需表決,除廣泛討論發言外,各條文將依照時代力量黨團、民眾黨團各1人、國民黨團2人、民進黨團4人的順序發言,最多每條文的發言加上表決時間,至少需半小時,全案預估最遲將於22日完成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