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時」制宜 加強空氣汙染源季節性管制

【記者李擷瓔/嘉義報導】

民眾知情權即生命權,造成空汙的常識要具備,嘉義市空品不良的主要指標汙染物為細懸浮微粒(PM2.5)及臭氧(O3),其皆有季節性濃度變化趨勢。在秋冬季節因東北季風帶來境外汙染物及擴散不易使得細懸浮微粒濃度易偏高,近年在民眾、業者與環保機關的努力下已有下降趨勢。

而低空臭氧的生成是一種光化學反應,主要由前驅物質揮發性有機物(VOC)及氮氧化物(NOx),經陽光照射後產生,故在天氣晴朗的季節容易有臭氧濃度偏高情形。

有鑒於臭氧濃度偏高的季節即將來到,為有效管制及降低其前驅物質排放,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將加強相關排放源事業不定期稽巡查及檢測作業等,如經查獲工商廠場汙染排放超過管制標準,將依空氣汙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1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呼籲各事業確實操作汙染防制措施,勿任意排放廢氣,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共同維護嘉義市空氣品質。

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表示,臭氧在高空(地表10公里以上的平流層)時,能有效阻擋紫外線,保護地表生物不受紫外線侵害;但當臭氧存在我們的生活中,則會搖身變成健康殺手,可能會刺激眼睛、鼻腔及氣管的黏膜,甚至損害呼吸道及肺部功能。因此,當臭氧濃度偏高時,應儘量減少外出,家中若有敏感族群、幼童及年長者,更需注意健康狀況,並適時做好防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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