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排審《國土計畫法》 民眾黨團:撤回並開公聽會

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31日召開記者會,要求行政院撤回《國土計畫法》修正案。(民眾黨提供)
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31日召開記者會,要求行政院撤回《國土計畫法》修正案。(民眾黨提供)

【記者袁世鋼/台北報導】

《國土計畫法》修正案將於4月1日排入內政委員會審議,台灣民眾黨立院黨團31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其中第15條授權行政院核定之重大建設得隨時討論修改、第45條授權主管機關另訂合適公布日期等空白授權仍有爭議,因此要求行政院立即撤回,並在修法前召開公聽會。

立委蔡壁如表示,盤點各地方政府將縣市國土計畫報至內政部情形,第一批在2月中旬前「交作業」的是苗栗縣、花蓮縣等資源較少的縣市;反觀台中、台南、高雄等資源較多的直轄市,卻拖到3月之後因媒體輿論壓力才「趕交作業」;而行政院竟想用縣市國土計畫無法如期完成當藉口,藉修法名義夾帶開後門的爭議條款。

蔡壁如強調,民眾黨和民間團體站在一起強烈反對,並提出自己的修法版本,連民進黨團也強調國會自主,罕見的與政院不同調,並另提版本。她要求,行政院應立即撤回政院版《國土計畫法》修正案;而就法條內容來說,《國土計畫法》第45條只要不是行政院版的「空白授權」,未來都可以在委員會討論。對於「作業遲交」的問題也要好好檢討。

黨團副總召張其祿則表示,第15條增列所提到的「國家重大建設」之所以會引起疑慮和批評,是因為如前總統馬英九時代的六輕五期、國光石化均以停建告終;現任總統蔡英文任內的深澳電廠,也因台灣突然一個晚上電就夠了,說不蓋就不蓋,這些以重大建設為名的短期政策,竟然如此朝令夕改。

張其祿指出,台灣的土地利用,長年以來都受到工商業優先、農業和環境生態一再退讓的施政邏輯,面對21世紀,不能再讓這樣的邏輯主導台灣土地決策,民眾黨會持續監督,直到修法結束。此外,在進入逐條審查的修法程序之前,一定要先召開公聽會廣納民意,為國土規劃的長遠發展,找出適切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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