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舉千年興衰錄(九)
清朝的官卷制
自隋唐設立科舉制之初,至清末科舉衰亡之間,1,300多年的過程中,官員大臣子弟的應試問題,一直是社會對朝廷取士是否公平的關注焦點。
各朝各代為解決此問題,也紛紛祭出不同規定制度。如宋朝的「別頭試」、「碟試」,規定官員家屬子弟參加科舉,需另行考試的制度。
清代設立官卷,是為了維護科場秩序和平民考生的合法權益。官卷設立之後,與民卷分別錄取,使大臣子弟不能占用民卷的錄取名額,這是官卷制度所起的積極作用。針對錄取條件過優的官卷弊端,則通過嚴格的中額和錄取比例,以使其弊病處於可控狀態,與官卷所發揮的積極作用相比,顯然是利大於弊。
官卷的範圍,在康熙三十九年十一月九卿議復湖廣總督郭琇等的奏疏時已作了規定,乾隆十六年(西元1751年)又進一步明確為:「京官文四品,外官文三品,武官二品以上,及翰、詹、科道各官,其子孫、同胞兄弟、同胞兄弟之子鄉試者,得編官字號,餘並不得混冒。」
據此,京官文官有所放寬,武官則有所收緊,參領等武官子弟排除在官卷之外。這可能是根據京官中文官、武官各自與科場事務的關係密切與否而作出的調整。
郡主、散秩大臣等無職掌的官員,不列入官卷。官卷不僅主要限制在現職大臣子孫,且限制在有實權者之內,對沒有實權的世襲爵位或官職,儘管他們品級很高,其子孫也不予編入官卷。
禁止大臣子弟參與皇帝出巡時,在各地舉行召試。
捐輸廣額一律歸民卷。也就是捐來的官,其家屬子弟歸民卷。
廢除南北中卷制,代之以分省取額
為平衡科舉考試中的地區差異,康熙帝於西元1712年廢除南北中卷制度,開始實行分省取額,按照各省應試人數的多少,欽定會試的錄取名額。分省取額是進階的南北卷制,南北方人在科舉考試中錄取人數的差異由此變得越來越小。
即使如此,但因會試之後的殿試需要把所有進士拿來排名,選拔出一甲、二甲、三甲。因此南方人在僅排名的殿試中依舊脫穎而出,勝出北方人。清代的一甲 共有341名,江蘇和浙江兩地就分別占了117名、85名,占全國一甲進士的59%,超過一半。在清代114名狀元中,僅江蘇一地就出了49名。
按地域分配名額的制度一直沿用至清朝科舉被廢。
四、科舉制的衰落與終結
人間萬事難完美,科舉發展到明、清,尤其清朝末年,確實有不少弊端顯露。但科舉的終結卻不是因為其自身在發展過程中產生的弊端所致,而是緣於外來因素被強行停止。
西元1840年鴉片戰爭後,西方列強攜工業革命的成果東來,強行敲開中國的大門。清朝廷面臨著「數千年來未有之變局」。
歷史上,無論是改朝換代、外族侵略,都是形式上的改變。社會格局、人文道德千年來均是一脈相承。史上各朝無論在經濟、政治、軍事等領域均遙遙領先世界各國的中央大國,在清朝末年竟被蠻夷之國趕超且毫無還手之力。為應對此「數千年來未有之變局」,朝廷必須做出同樣是「數千年來未有」之顛覆性的變革。而 統治的核心,選拔人才的科舉制便首當其衝。
首先是改革科舉考試內容,開始注重時務。西元1862年(同治元年),清政府認識到國子監「專課文藝,無裨實學」,下令「兼課論、策」,「獎勵留心時務者」。
西元1871年(同治十年),下令考取生員的童試加試算學;西元1895年(光緒廿一年),又下令加試時務,與算學任選一門。
戊戌維新運動中,廢除八股是維新派的一項基本主張。百日維新中光緒帝發布上諭,指出八股文不能「勵實學而拔真才」,下令「自下科為始,鄉會試及生童歲科各試,向用《四書》文者,一律改試策論。」
不久,又根據張之洞、陳寶箴的建議發布上諭,詳細規定了考試改革的具體內容:「鄉會試仍定為三場。第一場試中國史事、國朝政治論五道;第二場試時務策五道,專問五洲各國之政、專門之藝;第三場試《四書》義兩篇,《五經》義一篇。」
又規定:「嗣後一切考試,均以講求實學實政為主,不得憑楷法之優劣為高下,以勵碩學而黜浮華。」
不久後發生戊戌政變,慈禧下令廢除各項新政,包括上述有關科舉考試的改革內容。八國聯軍入侵事件後,清朝廷開始實行「新政」。
西元1901年,宣布廢除武科科舉考試,並於8月頒布上諭,命自第二年起在鄉試會試中廢止八股文,首場改試中國政治史事論五篇,第二場改試各國政治藝學策五道,第三場改試《四書》義二篇,《五經》義一篇,其他考試均依此例。同年,下詔舉行經濟特科。
西元1903年,經中央和地方官員保舉,選拔「志慮忠純,規模閎遠,學問淹通,洞達中外時務者」186人,在皇宮保和殿舉行了經濟特科考試。這次考試主試、復試各一場,考試內容為論一篇、策一道;現任官員取中者略予升敘,舉人、貢生取中者任用為知縣、州佐等官。
西元1903年3月,袁世凱、張之洞聯銜上奏,說科舉阻礙新教育制度的實行,請求將科舉中額按年遞減。西元1905年9月,袁世凱、張之洞又上奏 說:「科舉一日不廢,士人皆有僥倖得第之心……學堂決無大興之望。」請求從次年丙午科開始,將所有鄉會試、各省歲考、科考一律停止。
光緒三十一年,即西元1905年9月2日,慈禧太后以光緒帝的名義發布上諭明告:「著自丙午科為始,所有鄉會試一律停止。各省歲科考試,亦即停止。」自此延續千年的科舉制度正式宣告廢除。(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