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師無保障 教團籲強化續聘法規

【記者江禹嬋/台北報導】

教團提到,兼任教師長期無勞動基準法》保障,也非專任,不列入教師法範疇,不少教師抱怨,《 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無論在法律位階、規範內容、落實成果上,都不足以保障大專兼任教師的權益。有私校兼任師控訴,曾出面抗爭卻遭秋後算帳。

廣大的大專兼任教師仍然缺乏保障,高教工會問卷調查75間共132名大專兼任師,發現目前法規無法保障兼任師權益,依舊未納入《勞動基準法》或準用《教師法》保障。賴揆日前聲稱,將替大專兼任教師「加薪」,其實排除了占整體60%的私立大專兼任教師,形同「口惠而實不至」。

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談到,去(2017)年8月教部修改《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納入各項待遇、請假、保險及退休金等,多數私校並未落實。

調查發現,75校132名兼任教師,78%認為,該法無足夠保障勞權,74%在開學前未獲知相關請假權益,80%也不敢請假,甚至還有94%兼任師指出,請假的鐘點費需支付代課。陳書涵說,這樣的狀況違法,但卻無罰則,教部也不管,辦法形同虛設,讓學校有恃無恐。

高教工會提到,不論是補課或找代課老師來代課時,絕大多數狀況下,學校都未依法支出補課或代課費用。在問卷調查中,有94%的兼任教師說:「我請假時數的鐘點費,必須拿去自己支付代課教師的費用;或是我得另外自行補課,但學校並未加發補課時段的鐘點費給我。」

兼任教師宋亞克分享,自己在某私校曾是專任,而後旅居加拿大多年,6年前回國,回該校法語系接兼任,一學期本有6學分,去年因兼任教師勞健保爭議,該校一度擬大量裁聘無本職的兼任教師而引發紛爭,自己挺身而出卻遭秋後算帳,被砍4學分的課。因此,他認為,教育部並未實質幫助到教師權益。

整部《 兼任教師聘任辦法》沒有規範學校「不續聘」兼任教師的程序或實體條件,就算列出再多其他權益,兼任教師也將因工作權不保而不敢主張,兼任教師的權益改革依然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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