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邁向2.0 花敬群:哄抬價格加重罰鍰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18日表示,對於刻意利用資訊缺乏炒作哄抬的行為,將加重罰鍰額度。(記者陳懿勝/攝影)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18日表示,對於刻意利用資訊缺乏炒作哄抬的行為,將加重罰鍰額度。(記者陳懿勝/攝影)

【記者陳懿勝/台北報導】

為了讓實價登錄制度更加完善,並避免有心人士炒作哄抬,內政部次長花敬群18日表示,不動產交易重視即時、透明、正確,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法中,將調整罰則區分輕重,對於刻意利用資訊缺乏炒作哄抬的行為,將加重罰鍰額度;預售屋將全面納入實價登錄範圍,使預售屋交易資訊更加完整透明。

花敬群表示,實價登錄制度實施以來,已提供成交資訊203萬餘件,逾9,700萬人次至網站查詢。施行5年多來,各界對於實價登錄資訊需求標準不斷提高,不僅要求更即時的資訊揭露,亦希望將自售預售屋資訊全面納入。

花敬群說,目前買賣案件實價登錄是在辦竣買賣移轉登記後30日內辦理,預售屋則由代銷業者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後30日內將代銷建案整批申報;修法後,買賣案件提前至申請買賣移轉登記時併同辦理,揭露時間將可縮短30日,預售屋則提前到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書後30日內逐案申報。

花敬群也指出,目前實價登錄個案資訊是以30號為區間的區段化門牌或地號提供查詢,這次修法在保護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號碼等個人資料前提下,比照英、美等資訊透明度高的國家,將成交個案的門牌或地號完整顯示。

花敬群說,這次修法調整罰則區分輕重,當事人屢不改正刻意利用資訊缺乏炒作哄抬的行為,將加重罰鍰額度,對於價格及交易面積以外資訊不實,則有一次限期改正的機會,並降低罰鍰金額,符合比例原則。

主管機關查核權部分,花敬群指出,查核權將提升到法律位階,未來主管機關可進一步向金融機構查核資金流向及付款證明等文件,將更能確保交易資訊真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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