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定罪統促黨 邱太三:已準備修法
針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難以適用於某些疑似在台犯罪的中資團體,立委蔡易餘30日認為,以統促黨為例,其收入來自中國,不僅搭不上牟利,許多行為與牟利沒有直接因果關係;對此,法務部長邱太三坦承,許多暴力犯罪的目的未必是牟利,法務部已經準備要修法。
有鑒於現行黑幫已合法化、公司化,《組織犯罪防制條例》今年初修法,刪除犯罪組織須有「內部管理結構」等字樣,改為三人以上,以實施「強暴、脅迫、詐術、恐嚇等手段」或「最重本刑逾五年以上」徒刑罪名,且組成具有「持續性及牟利性」的有結構性組織,就算是犯罪組織。
然而近期統派團體以組織暴力形式涉入諸多社會活動,立委蔡易餘指出,許多犯罪組織能夠將資金來源切割得非常清楚,統促黨的資金來源就可能來自於中國,不僅搭不上牟利,他們的行為也與牟利沒有直接因果關係。所以牟利不該是要件,建議修法改為「持續性或牟利性」;立委林俊憲則建議直接刪除難以舉證的「牟利性」,擴大打擊犯罪組織。
對此,邱太三表示,目前的法律規定可能有問題,許多暴力犯罪的目的未必是牟利,因此法務部已準備要修法。
至於兩岸共打機制是否名存實亡,邱太三表示,當然希望中國可以維持有效的共同打擊犯罪,雖然目前已經是低度的合作,法務部目前還是有私下與對岸情資交換,未來會持續透過交流機會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