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老建物加速重建辦法 北市1月上路

【記者蕭軒 /綜合報導】

台北市政府19日通過「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辦法」,預計今(2017)年底前公布,明年1月正式上路,屆時老舊建物可申請結構安全評估和重建計畫等費用。

為加速危老建物重建,政府於5月公布實施《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台北市政府配合中央,8月研議「台北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辦法」。

台北市建管處指出,市議會通過該辦法後,未來危老建築可申請多項補助,包括老屋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費用、審核重建計畫、辦理容積獎勵保證金收繳及返還等措施。

另外,屋齡30年以上的老屋也可評估,經專業技師判定耐震能力不足、未裝設電梯或改善後不具效益,可擬重建計畫,經全部所有權人書面同意後,可提報建管處申請補助。

建管處表示,依該辦法申請重建,容積獎勵最高為基準容積的1.3倍或原建築容積的1.15倍,條例施行3年內申請,可額外給予基準容積10%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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