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馬航失蹤重演 越洋客機15分鐘需回報
馬航空難失事地點因屬於越洋航線上,搜查單位難以掌握飛機具體位置,導致至今仍未尋獲完整殘骸,國際民航組織已修正規定,縮短飛機在越洋航線上的通報時間,交通部配合此項規定,昨(10)日預告修正「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部分條文,更改其通報時間,由原先的60分鐘縮減為15分鐘,明年11月8日後實施。
民航局指出,明年11月8日起,越洋航線的飛機,若最大起飛重量大於5萬5,500公斤,且座位數超過19座,航管單位取得飛機的通報時間將縮短為15分鐘內。
民航局標準組組長林俊良解釋,主因是馬航空難迄今尋遍南太平洋與印度洋皆未能找到飛機完整殘骸,國際民航組織檢討原因,認為越洋航線上雷達涵蓋範圍小,飛機若沒有通報,無法得知其失蹤與否,因此修正相關規定。
林俊良說,過去是每隔60分鐘,飛機需要主動回報公司總部,回報包括:位置、速度、高度等飛航資訊,且因越洋地區無地面台,得透過衛星接受的方式傳回本部。未來該通包時間將改為15分鐘以內,假若飛機遇到重大危險,如:客艙冒煙、發動機失效、系統故障等,通報時間為隔1分鐘通報。
林俊良說,我國配合實施此規定,目前我國僅華航與長榮有在飛越洋航線,目前他們皆有符合60分鐘內通報的規定,未來需調整自動播報系統內的參數,即可縮短通報時間。若業者違反此項規定,民航局將處以警告、60~300萬元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