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擬修法 星宇航空可獨資成立
長榮航空前董座張國煒日前向經濟部登記將成立星宇航空,但國內《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成立航空公司必須有經營國際運輸或國際貿易業務5年以上的資歷,且年營業收入達新台幣60億元以上,民航局日前擬修改該項規則,擬開放以個人名義成立航空公司。民航局說,修正案並非只為張國煒。前長榮航發言人聶國維則認為,是給有志者機會。
張國煒去年11月向經濟部登記將成立星宇航空,並在本月16日提出展延名稱的申請。在公司未正式成立之前,「星宇航空」的名稱可再保留半年。
航空業屬特許業,國內規定成立航空公司的門檻較高,民航局擬研議修改《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案中,擬放寬成立航空公司的相關規定。
民航局表示,日前復興航空解散後,立法院曾決議要求他們得通盤檢討,其中也將檢討航空公司的成立規定,但目前正在徵詢專家與業者等意見,並沒有正式定案,無政策方向,也沒有定案的具體時程。
聶國維說,現行規定之下,張國煒已有財力可成立航空公司,但即使是獨資成立航空公司,為了公司的穩定營運,未來仍需要引進外資,以購買或租賃新的飛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