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部重審法案 星宇航空成立有望
前長榮航空董事長張國煒籌設星宇航空日前受阻,民航局8月退回「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修正草案」,不過交通部昨(19)日說明,要求民航局退回修正案,主因是要一併檢討其他法規。民航局本月底就會重提該修正案,交通部樂觀其成,新制預計11月底、12月實施,屆時張國煒即可提出申請。
過去成立新航空公司門款較高,原「民用航空運輸業管理規則」規定,得有國際貿易和運輸業5年以上等條件,針對修法,民航局已召開兩次公聽會,局長林國顯說,參考國外規定,修正案中取消這項限制,成立航空公司不以原先從事的行業別限制。
林國顯說,但還是要求公司得具備一定的財力與人力,包括:資本額60億、具專業經理人、主導人有經營3年航空業經驗,以及要有五大飛安主管,讓公司所提的計畫,能讓民航局與社會接受。
他說,但這些條件只是第一關,在遞出申請書後,公司籌配期還得通過五階段審查,如果是全新的航空公司要求機隊得具一定規模,要求至少得有3架以上的飛機,而在機組員訓練完成後,還要經過教官檢驗,通過考試才可開張營業。
他說,這就像大學聯考,過去是窄門,錄取率低,現在是歡迎就學,但得通過畢業考試才能營業。五階段審查也猶如少林寺十八銅人陣,要打得出來才可以下山。
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說,張國煒過去對航空業有一定的執著與專業度,對於他要成立星宇航空,加入國籍航空的行列提供服務,且他們在客層與航線上與現有業者也有所區隔,交通部對此樂觀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