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移民夫妻住豪宅 領救濟金挨告
一對中國大陸移民到澳洲的夫婦,住豪宅,持巨額現金,過著奢華生活,卻領取政府救濟金十多年。非法獲取10多萬美元(約新台幣300萬元)救濟金案發後,他們面臨還款或犯罪的選擇。
據《澳洲日報》報導,這一對夫婦王建(Jian Wang,音譯)和顧燕萍(Yan Ping Gu)自1985年8月從中國移民到澳洲後,就開始領取找工津貼(Newstart Allowance)、家長生活津貼補助,持續領到2007年3月。
據聯邦上訴法庭文件顯示,這對夫婦實際上擁有一棟價值332萬美元(約新台幣9,815萬元)在雪梨東區Point Piper的豪宅,還擁有一棟價值193萬美元(約新台幣5,705萬元)的東郊豪宅,家中藏了64萬美元(約新台幣1,892萬元)的巨額現鈔,過著奢華的生活。
這對夫婦因違法領取救濟金案發後,辯稱那兩棟豪宅並不屬於他們,是他們的父母從海外寄錢來買下的,法庭不應裁決他們領取的社會救濟金。王建和顧燕萍還試圖辯稱兩人已在2001年分居。
仲裁庭對上述申辯均予以駁回,但尚未就兩人是否應當償還政府福利金一事做出裁決。
澳大利亞對領取社會福利有條件限制,通常聯合服務中心(Centrelink)對家長生活津貼、找工津貼都有設定資產限制。這些限制因具體情況而異,但通常定在20萬元左右,不包括房子的價值。
聯合服務中心在2007年3月對顧燕萍領取社會救濟福利的權利展開調查,並開始扣發王建的福利金。聯合服務中心指出,那兩棟雪梨東區房產都是夫婦倆聯名持有的,直到2004年5月為止,沃拉拉(Woollahra)的那套房子才被歸到王建名下,顧燕萍則擁有Point Piper的房產。
他們宣稱,夫婦倆1996年拿著王建父母寄來的60萬元現金,買下第一棟房子;在1998年,他們又用顧燕萍的母親匯來的90萬元買下第二棟房子,還有一些房款來自別處。儘管兩棟房子都登記在夫婦倆名下,但他們聲稱,房子產權屬於他們居住在中國上海的父母。
審裁組成員泰勒(Peter Taylor)對說詞持懷疑態度,並指出若房子屬於雙方父母的,那他們從未誠實向聯邦財政部申報,已構成違反外資併購和收購法的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