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司法濫權 民團籲強化檢察官淘汰機制

前台南市長張燦鍙與多位前地方首長、行政官員16日宣布成立「反司法濫權行動聯盟」,呼籲國會修《法官法》或另立「檢察官法」,強化檢察官監督與淘汰機制。(記者陳柏州/攝影)
前台南市長張燦鍙與多位前地方首長、行政官員16日宣布成立「反司法濫權行動聯盟」,呼籲國會修《法官法》或另立「檢察官法」,強化檢察官監督與淘汰機制。(記者陳柏州/攝影)

【記者吳旻洲/台北報導】

前台南市長張燦鍙與多位前地方首長與行政官員16日宣布成立「反司法濫權行動聯盟」,呼籲司法改革國是會議應納入檢察官濫權、濫訴及選擇性辦案的問題,並呼籲國會應該修《法官法》,或另立「檢察官法」,強化檢察官監督與淘汰機制。

張燦鍙、前南投縣長彭百顯、前新竹市長蔡仁堅、前交通部長郭瑤琪的先生彭光輝、前國防部長蔡明憲、前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長李界木等人16日宣布成立「反司法濫權行動聯盟」,除了呼籲徹底檢討檢察官選擇性辦案的現象,也以自身經驗說明當前司法尚待改革的問題。

張燦鍙表示,司法改革是當前人民高度關切的議題,他呼籲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三組討論應納入檢察官濫權濫訴的問題。他以自己的台南運河整治案、既成道路土地徵收案為例,雖然最終都被判無罪定讞,但其中兩名汙點證人被檢察官誘導做偽證,最後卻沒被追究責任。

另外,對於檢調的偵查不公開原則,張燦鍙說,他自己的運河案在尚未起訴前,媒體卻都已經知道,前後就被報導了36次,但檢調洩密卻都沒有任何責任。張燦鍙建議,台灣應該仿效美國、德國、日本的制度,建立評鑑退場的機制,並落實刑法中的「無罪推定原則」、「證據裁判主義」、「偵查不公開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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