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檳榔廢園轉作 創造農村新希望
為維護國民健康及降低檳榔樹對土地的危害,農委會鼓勵檳榔廢園及轉作油茶、無患子等作物;106年起納入平地農牧用地檳榔園,廢園每公頃補助15萬元,轉作作物每公頃補助5萬元種苗費。農糧署南區分署長姚志旺13日呼籲,請農民把握申報機會,創造屏東農村新希望。
南區分署長姚志旺表示,屏東縣檳榔種植面積有1萬多公頃,大部分為平地檳榔園,目前有業者提出優渥契作條件,包括種植牛樟、香檬、地瓜、紅藜、紅心芭樂及毛豆等經濟作物,是屏東縣廢檳榔農村發展的新契機。請有意願廢園轉作的農民攜帶身分證、帳戶影本及最近3個月內土地登記簿謄本及地籍圖謄本,向土地所在地鄉(鎮、市、區)公所申辦,申辦日期到106年12月31日截止。
農糧署南區分署說明,農民申請廢園面積,同筆土地或毗鄰多筆土地合計最小面積需為0.1公頃,可以選擇1次廢除或每年廢除全部面積之1/3。全部廢除者核發補助費每公頃15萬元,分3年廢除者每年補助5萬元,且3年均需勘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