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利稅改 分級分離課稅較獲認同
財政部10日召開股利稅制座談會,邀請與會學者與產業界出席,從經濟效率、租稅公平、稅政簡化、財政健全四大面向討論,會中市場派和理論派意見分歧,但多數與會人士認同分級、分離課稅較為簡單可行。
台北商業大學財稅系教授黃耀輝表示,台灣是小型開放經濟體系,「吃碗內要看碗外」,人兩隻腳錢四隻腳,都跑出去了,應講求務實的公平,讓稅制維持中立性。
他談到,早期綜所稅在70年代是60%,後來配合美國總統雷根的腳步,把稅負調降,所得稅長期來看是增加的,可見降稅不見得讓稅收減少。他認為,不必執著於重複課稅或如何振興股市,先讓股利所得課稅實現內外一致就可以。
若單純思考如何讓內外資享受同樣的租稅待遇,黃耀輝建議,分離跟分級課稅,最高稅率20%,低於20%的人適用稅率再往下調,也許到10%,做法簡單,這樣一來將解決家族企業不分配股利的誘因降低、大小股東稅負減輕等問題,也讓內外資待遇一致。
對於此說法,與會的工商協進會、券商公會、工總、商總和金總等產業界代表都表示認同。
不過政大榮譽教授、前立委曾巨威表示,若從分離課稅跟股利所得部分免稅兩大方向來選擇,他會選後者,「因為目前台灣的資本利得部分課稅不夠完整,一旦分離,稅基將更支離破碎,稅制將沒有機會從根本結構上去做完整的改革。」
他呼籲稅改應回歸稅制本業的立場,去思考如何做一個根本且適當的結構改變,讓它有利於未來投資環境上的建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