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震多 政院促3萬危樓加速都更
為加速危險及老舊建築物重建,以提升國人居住品質安全,行政院會29日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獎勵條例」草案,明訂屋齡30年以上的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經性能評估改善不具效益,需拆除重建者,可享建築容積獎勵及建蔽率放寬、重建稅捐減免等,內政部全台初估約3、4萬棟,10萬餘戶數適用。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表示,目前台灣30年以上危險老舊房屋大約就有三、四萬棟,達數十萬戶,加上台灣地震頻繁,為防範未然要極積辦理該草案,所以在審議都市更新條例過程中,內政部認為應該把危險老舊房屋的配套措施,再重新組合,以便更快速完成草案制定。
花敬群說明,符合條件的老舊或危險建築物,未來這些房屋在申請重建時,它不是走都更的審議過程,而是走「建照、執照」的申請過程,將來這樣的案件大約只需兩個月完成審核的程序,就可以開始動工。
另外,草案也明訂,重建計畫範圍內的建築基地,得視其實際需要,給予適度的建築容積獎勵,在獎勵後的建築容積,不得超過各該建築基地1.3倍的基準容積或各該建築基地1.5倍的原建築的原建築容積;該條施行後3年內申請的重建計畫,得再給予各該建築基地基準容積10%的獎勵,因此最高獎勵達到法定容積1.4倍。
花敬群說,有些基地容積較小,或要做商店使用,建蔽率也將授權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酌予放寬,但以住宅區的基地為限,因為工廠區原本就有較寬的建蔽率。
花敬群表示,由於大家認為若房屋稅加重就會導致都更的降低,因此,在重建稅捐減免及資金保證方面,在未來法案通過後,重建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徵收2年,若重建後的所有權人,在2年後沒有出售房子,仍可享有房屋稅減半徵收的權利,一直到房屋轉手為止。
另外,在資金貸款保證方面,花敬群說,在重建時,也會有資金融通的需求,可能是經濟弱勢、特殊案例等狀態,因此會有資金融資困難,在中央的都更基金提供信貸保證,讓資金取得困難者得到協助,獲得必要改建的資金,希望在這些配套機制下,期待非常老舊危險的社區可以在法案通過後儘快申請。
花敬群坦言,以正當性而言,屋齡30年以上危險建築物是迫切需要重建的,但有些房子雖然屋齡已有40、50年結構還是完整不需重建,希望在地震來臨之前積極辦理老屋改建,決議將《老舊建築重建獎勵條例》與《都更條例》脫鉤處理,由於《都市更新條例》涉及範圍更全面的,希望在兩、三個月後把《都市更新條例》修訂的版本送到立法院審議。
此外,租屋新制上路可能房租上漲?花敬群表示,制度建立完整代表服務品質提升,某種程度會反應在租金上漲,本來就有對應關係,合理價格增加未必是房客不喜歡的,市場互相調節,也要避免過度上漲,合理反應都在可接受的範圍。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補充說明,目前整體房市房價有在降低,事實上房東想轉嫁給房客,在房價降低的情況下,要漲房租也有困難度,彼此平衡點會主動建立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