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強制協商破局 北市再罰興航75萬
復興航空21日第三次勞資強制協商,經過約4小時,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宣告破局。台北市勞動局指出,興航不負責任、還要政府為其惡行善後,不但違反協商期間不得調動勞工規定,還擅自解僱大量勞工。勞動局以《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規定,加上行政罰加重開罰75萬元,並將提報公司董事長林明昇及董事等人限制出境,也盼中央協調各單位成立專案小組處理。
勞動局長賴香伶指出,興航向外界供稱,信託基金將提供給員工後續資遣,但粗估該筆基金金額明顯無法支付工會要求,且20日預計發給員工的津貼也跳票。這是近年台北市最重大勞資解僱案,非單一局處可以解決,希望中央協調包括交通部、金管會、銀行等各單位,組成專案處理小組,希望在29日第四次勞資協商能有進展。
對於興航欠薪部分,勞動基準科科長黃毓銘說,復航已坦承外站津貼、夜點費等薪資未能如期入帳,勞動局也將依法裁處,並要求限期給付,未來若確定結算積欠超過法定2000萬元以上,不排除向林明昇、董事等實際負責人提報限制出境。
復興航空企業工會表示,資方所稱「大幅優於勞基法」的2.6億元方案,在21日會議中已經證實,就是「依法」該給予員工至106年1月22日的「工資」。原定12月20日發放的工資,包含空服員、機師的過夜費及外站津貼,運務人員的夜點費、交通津貼及中斷津貼,機務人員的交通津貼,資方一毛錢都沒有發給勞工;而12月14日的會議中,資方曾經允諾會將主席的建議方案,提交董事會討論,資方竟然沒有送入董事會中討論。復興航空不要再知法玩法,勞動部也應該要盡速介入協調,22日復興工會將會發起大遊行,要求蔡總統落實照顧勞工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