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競爭力 經部千億三招助產業

立法院15日三讀通過《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明訂將設10年100億元預算,提供因自由化受損的產業及勞工申請補助。(Getty Images)
立法院15日三讀通過《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明訂將設10年100億元預算,提供因自由化受損的產業及勞工申請補助。(Getty Images)

【記者吳旻洲、莊麗存/台北報導】

為因應貿易自由化後對台灣產業造成的衝擊,立法院15日三讀通過《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條例》,明訂將設10年100億元預算,提供受損的產業及勞工申請補助,若再加上2010年核定的「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982億元,可運用於因應貿易自由化之整體資源將達1,082億元。經濟部工業局亦表示,分別就振興輔導、體質調整、損害救濟等3階段協助國內產業提升競爭力。

為爭取加入全球區域經貿整合,行政院於2010年時核定「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以10年為期共匡列982億元。為了完善相關保障措施,立法院三讀通過新條例,明訂由行政院設置因應貿易自由化調整支援基金,規模為100億元,分10年編列,救濟對象則是鎖定因自由化受損的企業與勞工。

經濟部表示,該條例通過後,將另外訂子法規範申請條件,會參照國際做法,每家企業輔導經費上限500萬元。條例並鼓勵因貿易自由化受益的公民營企業、個人捐贈經費,充實基金財源;若經主管機關審核通過,捐贈者將可減稅。

由於貿易自由化恐將衝擊本國勞工工作權,因此新法也要求,勞動部應提供特定產業及受損企業所屬勞工「適當調整支援措施」。同時,若有企業未於受損企業認定範圍,勞工仍可申請認定為受損勞工,並適用相關調整支援措施。

此外,新法也明定,政府機關在經濟貿易條約、協定簽署前,應主動設立「觀測機制」,掌握產業因應貿易自由化的準備情形;協議或條約簽署後,為協助企業降低或消除自由化市場衝擊,將挑選潛在受衝擊產業,預先加強輔導,每3年檢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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