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費逾千元 業者須提供履約保障

【記者莊麗存 /台北報導】

為解決洗衣糾紛,保障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消保處通過經濟部研擬的「洗衣定型化契約範本與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修正草案」,規範企業經營者預收個別消費者的洗衣費用總額逾一千元以上者,其超過部分應提供履約保證,最快5月公告上路。

為避免企業經營者收取高額預付費用,日後因經營不善造成倒閉或給付不能的消費糾紛,消保處表示,未來業者預收洗衣費用超過新台幣一千元部分,應提供履約保證,消費者預付洗衣費,得隨時終止契約,企業經營者不得收取手續費,並應當場退還餘額,提供消費者更完善的保障。

消保處說,這次草案修正的內容包括:為避免消費者於領取衣物後,未及時發現洗衣瑕疵,從而造成消費糾紛,明定消費者領取衣物後應從速檢查;如發現應由企業經營者負賠償責任之事由者,應即告知企業經營者。其怠於告知者,不得請求賠償等。

企業經營者逾約定期間30日,仍未完成洗燙工作者,洗衣費用應予免費,而業者若未遵守定型化契約規定,最高可處150萬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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