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查19家醫美機構 僅2間合格
為維護消費者在美容醫學機構進行治療時,確保公安及衛生權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查核19家美容醫學機構,只有2家全部符合規定,17家機構有部分不符合規定的情形。消保處提醒消費者,在選擇美容醫學機構進行療程時,應該要注意「六要三不」事項,才能確保權益。
消保處26日公布查核結果,從103年12月12日至26日間,至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台南市及高雄市6個轄區抽查19家業者。針對美容醫學機構的建築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衛生經營安全管理等事項。有6家美容醫學機構建築安全管理不符合規定,主要是室內裝修、緊急進口、安全梯、走道及防火區不符合規定情形。
所謂「六要三不」事項。消保處表示,「六要」是指,「要檢視醫療機構開業執照」、「要檢視醫生執業執照」、「要充分與醫生溝通要改善的部位」、「要由醫生親自執行療程及了解療程效果」、「要詳閱衛福部公告的美容醫學處置同意書及說明書」、「要開立收據」。
另外,「三不」則為,「不要相信誇大用語」、「不要參加不當招攬活動」,「不要預付訂金」。
消防安全管理方面,有10家不符合規定,主要指滅火器、避難逃生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