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法違憲校規 立委籲廢除
桃園縣振聲高中學生,6月在校內發行報紙評論校務,校方以校規「鼓動學潮」處理,引起撻伐。
教育部長蔣偉寧9月在立法院承諾,1個月內進行通盤審視。但如今期限已過,多所學校校規仍未修改,民進黨立委鄭麗君、尤美女與民間團體19日表示,希望教育部訂定中學校規基準。
國教署學生事務及校園安全組長楊國隆指出,國教署將於22日邀集法律學者、學校學務主管等討論。若有結論會行文要求學校修改校規。經初審初步認定國教署轄下,約有20多所公立學校校規違反〈憲法〉、〈人權兩公約〉。而台北市、高雄市等直轄市轄下學校,則沒有疑慮。
人本基金會整理出千奇百怪校規,包括校園中跑步或校外嘻笑打罵、吃零食、惡意攻訐國家元首記小過;在校內丟水球、刮鬍泡、烤肉或行走時配掛耳機記警告;故意毀損國旗,強迫輔導轉學。
「孩子是去上學,不是去集中營勞改!」人本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說,很多學校都有過時、違憲的校規。中南部某些私校甚至在教室內裝監視錄影器全天監控學生,讓民團直呼不可思議。
尤美女質疑,學生人權被剝奪也沒有申訴管道,這樣的教育方式,下一代怎會有競爭力?鄭麗君則呼籲,蔣偉寧應在1個月內清查所有校規,並召開中學校規公聽會,也應研擬〈學生權利專章〉並正面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