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原礦業違法採礦 環團籲檢調調查
北原礦業公司開採南投魚池鄉水社大山水晶礦,遭指控嚴重違法。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等14日直接點名礦務局、林務局、環保署等5單位違法失職,要求立即撤銷北原礦權及礦業用地租約、懲處相關失職人員,並呼籲檢調單位介入調查是否非法圖利廠商。
北原礦場位於南投縣魚池鄉水社大山,55年設定礦區。北原礦業68年第一次向林務局租用礦業用地,曾開採過一次,因居民強烈抗議停採。87年劃設為「公林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92年《礦業法》修正後,不僅禁止採礦還應廢止礦權。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律師謝孟羽痛批礦務局、林務局、環保署及南投縣政府環保局、農業處失職。他指出,環保署未主動追查北原礦場屬禁止開發區;北原礦業100年送水保計畫從新開發,南投縣環保局未明確告知禁止開採;林務局不察違法繼續於88、98、101年展延北原礦業租約;礦業局在《礦業法》修正後,不但沒有廢止北原礦權,95年還核准延期;另外,南投縣農業處明知北原礦場位於飲用水保護區,未做好最後把關,讓水保計畫通過。
地球公民基金會研究員呂翊齊表示,今年1月說明會上百位村民向北原礦業抗議,環境敏感區怎麼可以採礦?還有居民質疑這地方位於水源保護區,為什麼可以採礦。北原礦業公然說謊,指稱礦場不在水源區。但北原礦業所提水保計畫中,南投縣環保局的公文函,卻明確指出礦區就在公林飲用水保護區,「礦物局與業者都說一切合法,礦物局的官員應該出來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