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泥占用土地 環團:還給太魯閣族
亞泥長期占用太魯閣族土地,開採礦產製造水泥。2012年原民會判決,要求花蓮縣政府2個月內協助擁有耕作權的太魯閣族取得土地所有權,亞泥不服提起上訴,2014年最高法院判決太魯閣族及原民會勝訴,縣府遲未將土地還給太魯閣族,在輿論壓力下,才答應明年1月14日前做出決定。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蔡中岳3日呼籲,花蓮縣政府與秀林鄉公所不要再推拖,應盡速把土地還給太魯閣族人。
太魯閣族1990年成立自救會發起「反亞泥 ‧ 還我土地」運動,蔡中岳表示,抗爭多年,耕作權人多已凋零(只剩兩位),縣政府不還土地就算了,不要向財團靠攏,剝奪太魯閣族使用土地權利。律師謝孟羽指出,就算縣政府把土地所有權還給太魯閣族人,太魯閣族已回不了家。他認為,亞泥2017年礦權即將到期,不應該同意繼續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