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售醫療器材挨罰 立院法制局籲課予電商平台責任

【記者袁世鋼/高雄報導】

高雄有民眾在網路上販售日本製止鼻血棉,雖然製造商聲稱非屬醫療器材,但高市府衛生局檢視後認定違法,開罰3萬元。立法院法制局分析,《醫材管理法》雖有分級,但所有等級在「無照販售」的裁罰皆一致,不符比例原則,建議修法調整,並課予電商平台連帶責任。

立法院法制局指出,《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將醫療器材依風險程度分為三個等級,其中第一等級醫療器材如OK繃、紗布、棉花棒、一般醫療用口罩等,但在部分民眾認知中,這些商品使用方法簡單,不具備侵入性、放射性或藥理毒性風險,通常被視為與衛生紙、牙膏同等之民生日常用品;而在法院實務見解上,也認為與藥品之高風險不同。

由於醫療器材直接關係到國民健康與生命安全,主管機關採取從嚴把關有其必要性。但立法院法制局認為,裁處罰鍰應審酌行為人之應受責難程度及受處罰者之資力,對於一個賺取幾十元差價、甚至賠本出清的個人賣家,處以最低3萬元罰鍰,仍有情輕法重、違反比例原則的疑慮。

立法院法制局表示,醫療器材雖依風險程度分為一至三等級,但,《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中並未詳述分級標準;而其中第一級的管制強度與二、三級明顯不同,但「無照販售」的裁罰卻一致,未在法規上做出合理的風險分級。建議修法調整第一等級醫療器材違規販售之法定罰鍰下限,亦可研議依違規次數採累進裁罰方式,避免行為人反覆違規。

此外,立法院法制局也提到,依現行規定,第一等級及部分第二等級醫療器材得於網路進行販售,為杜絕電商平台成為無照醫療器材流通販賣溫床,建議修法明文課予電商平台「上架前系統自動化核對」之義務,若因平台系統怠於審查,致使賣家能以虛偽字號、行話暗語上架違法醫療器材者,電商平台應負連帶之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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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21日 | 1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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