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拍板盜採砂石 最重無期、罰金1億
行政院會7日通過《土石採取法》第36條修正草案,加重盜採砂石罰則。除未經許可採取土石最高罰鍰提高至新台幣1千萬元,若涉及營利意圖、致人於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併科1億元罰金,盼藉此強化嚇阻如「美濃大峽谷」過度濫採事件再度發生。
2025年爆發「美濃大峽谷」事件,不肖集團在農地大規模盜採砂石並非法回填廢棄物,估計開挖面積約兩個澄清湖棒球場總面積,深度約7層樓高的巨大坑洞,不法獲利估約新台幣3億元,嚴然是結構性、集團性「一條龍黑心犯罪產業鏈」。
行政院長卓榮泰7日於院會裁示,不肖業者非法盜採土石,不僅破壞環境,也影響公共安全,因此政府推動修法來嚴懲不法牟利與強化環境恢復,希望讓違法行為人承擔相應責任,並同步建立整復制度,維護國土資源與環境安全。
經濟部表示,過去部分違法行為人即使遭裁罰,仍認為有利可圖,導致屢禁不止,甚至留下大型坑洞,衍生環衛與公安疑慮,此次修法以「提高行政罰」與「增訂刑責」雙軌並行。
草案明定,未經許可採取土石者,罰鍰上限提高至1千萬元;若屬「意圖營利」將新增刑責,最重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最高5千萬元罰金。
若因非法採取土石造成他人死傷,依情節加重處罰,最高可處無期徒刑,並得併科1億元罰金。經濟部也強調,處罰對象不限於實際開採者,包含地主、僱主、駕駛與其他參與人員,都可依法分別裁罰。
草案也新增即時沒入與強制沒收機制。查處機關可當場沒入違法使用的機械設備及載運車輛,防止違法行為持續擴大;若屬營利性盜採,即使設備與車輛非行為人所有,一律強制沒收,提高違法成本、降低再犯風險。
針對外界關注修法是否影響砂石供應、進一步牽動國內價格?經濟部次長何晉滄回應,此次修法主要針對不法行為,合法砂石供需情況目前都在政府掌握範圍內,因此不會影響國內砂石價格與供需狀況。
對此次修法,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表示,美濃農地遭盜採砂石,造成大坑滿目瘡痍,犯罪集團僅罰25萬元,地貌復原卻耗資數億元。此次修法擴大處罰對象,切中盜採集團利害核心,有效解決查緝時「抓小放大、人頭頂罪」困境。希望盡快三讀通過、公告實施,未來有賴中央和地方緊密合作,落實執法,真正守護台灣國土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