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區攜肉入境說法惹議 議員籲盧秀燕傳達正確訊息

議員謝佳宜(右1)13日要求次長盧秀燕道歉不應高姿態,對不實說法要認錯,並向市民傳達正確訊息。(記者黃玉燕/攝影)
議員謝佳宜(右1)13日要求次長盧秀燕道歉不應高姿態,對不實說法要認錯,並向市民傳達正確訊息。(記者黃玉燕/攝影)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規定,從非洲豬瘟高風險國家攜帶豬肉製品入境者,首次違規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再犯者加重處罰至100萬元。台中爆發非洲豬瘟,市長盧秀燕日前回應議員時強調,中央管控不夠嚴,「過去第一次從國外帶肉品進來不罰,第二次才開始罰」,此說法引發議論。議員謝家宜13日要求盧秀燕道歉不應高姿態,對不實說法要認錯,並向市民傳達正確訊息。

針對盧秀燕的說法,市府事後補充說明,「盧市長是指自疫區寄送郵包規定」。但依據動傳法,網購電商及國際郵包夾帶豬肉製品的行為,若查獲自非洲豬瘟疫區寄入的豬肉製品,將依規開罰收件人,首次違規裁處同樣20萬元罰鍰,再犯者則加重至100萬元。

防檢署亦在11月7日強調,原規定「若收件人非輸入人」「首次輸入非故意者」不予處罰的免罰條款,為避免民眾有僥倖心理,農業部於11月6日修正相關規定,「不論是否首次輸入,只要收件人為輸入人,違規就要裁罰」,將罰則修得更明確。

台中市議員謝家宜13日於議會,要求盧秀燕為「首次違規攜帶疫區肉品入境不罰」的說法,應道歉並說明。對此,盧秀燕仍堅持,「原規定有漏洞,中央最近才加嚴」。謝佳宜則批說,盧市長上次在議會為非洲豬瘟道歉,認為自己做不夠好,但卻是高姿態道歉!之後,又在議會傳達錯誤訊息,至今還不認錯,這種態度會造成民眾誤解,非常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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