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入含豬肉郵包 故意過失皆開罰
為嚴堵非洲豬瘟,避免仍有旅客違規攜帶入境,農業部13日表示,11月6日起已修改相關規定,寄遞含豬肉郵包的違規輸入人(收件人)無論故意或是過失一律裁罰,首次裁罰新台幣20萬元,第二次100萬元,並取消「首次非故意免罰」規定。
農業部表示,針對邊境管制,除手檢區強制檢查,也修改規定,從11月6日起寄遞含豬肉郵包的寄件人,無論故意或過失一律裁罰,首次裁罰20萬元,第二次100萬元,提升高風險旅客、貨物人工開箱查驗比率至少20%。
農業部長陳駿季表示,過往常見輸入時聲稱「不知道裡面是什麼」,藉此逃避罰則,因此修改規定,若民眾有任何理由,可再採取行政救濟。
針對境外電商管理部分,數發部將依職權要求主管平台落實執行法規,加註防疫警語、限制存取或移除網頁等措施,若平台未依規定辦理,主管機關農業部得予以裁罰。
另外,國外親友寄送、攜帶家鄉食品含豬肉製品,間接引入病毒方面,農業部說,政府將於年節及重大節慶,啟動相關部會聯合稽查,針對肉品攤商、超市、食品加工廠及高風險食品業者等加強稽查標的。
議員籲盧秀燕傳遞正確訊息
此外,台中市長盧秀燕日前回應議員質詢時強調,中央管控不夠嚴,「過去第一次從國外帶肉品進來不罰,第二次才開始罰」,此說法引發議論。
中市府事後補充說明,「盧市長是指自疫區寄送郵包規定」。防檢署亦在11月7日強調,原規定「若收件人非輸入人」、「首次輸入非故意者」不予處罰的免罰條款。為避免民眾有僥倖心理,農業部於11月6日修正相關規定,「不論是否首次輸入,只要收件人為輸入人,違規就要裁罰」,將罰則修得更明確。
台中市議員謝家宜13日於議會,要求盧秀燕為「首次違規攜帶疫區肉品入境不罰」的說法,應道歉並說明。對此,盧秀燕仍堅持,「原規定有漏洞,中央最近才加嚴」。謝家宜則批說,盧市長上次在議會為非洲豬瘟道歉,認為自己做不夠好,但卻是高姿態道歉!之後,又在議會傳達錯誤訊息,至今還不認錯,這種態度會造成民眾誤解,非常不可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