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教師制 最快明年8月試辦
許多教師一旦通過教師甄試後,選擇待在同一所學校直到退休,容易造成僵化。教育部表示,為減少學校和教師文化停滯現象,彼此經驗交換,體驗不同教學文化,將推出「交換教師制」,讓教師可到他校交換1學期或1學年,最快明年8月試辦,將有10到20所學校先行試辦。
教育部16日公布黃金十年「師資培育白皮書」,共擬定9項發展策略與28個行動方案,公布後會再擬聚共識,預估分短、中、長期來推動。在白皮書中,也首次規畫實施「交換教師」制,並研議比照日本實施「教師輪調」制度。
師資藝術司司長張明文提到,可透過「交換教師」讓都市、偏鄉教師互換,例如台北市、花蓮縣老師互相交換任教1學年,讓教師從體驗不同的教學環境中獲得更多啟發,也使偏鄉學校獲得更多的文化資源與刺激。
他評估,「交換教師制」,最快明年8月試辦;但「教師輪調制」還需要完善法律及配套才可實施,屬於中長期計畫。
教師滿7年 可公假進修
另外,建議應建立「教師四級制」,分為初任教師、中堅教師(年資3年以上)、教學輔導教師和研發教師,鼓勵資深中小學老師,不斷從事教學領導及研究。後兩者將採用認證制,取得資格可減少一定的授課時數,並比照大學教授每任滿7年,可提出進修計畫,經審核通過後,可獲公費在國內外進修1學期。
全國校長協會理事長薛春光認為,不管交換、輪調制度,全國校長協會都樂觀其成,教育部首先推動的交換制度,包含偏遠地區師資問題,以及專長老師經由調動讓其他學校發展機會更加均衡,都可獲得適當解決。
校長:輪調制度更好
不過校長協會指出,有國小的家長委員投書給教育處,認為超額教師採「後進先出」原則不公平,犧牲學校年資淺的「菜鳥」。對新進老師而言,到校沒多久可能就因減班,再度成為超額教師,在惡性循環中成為流浪各校的「人球」。
尤其12年國教在即,關鍵是老師的教學方式要改變,但若有老師不願意調整教學模式時,就會窒礙難行。薛春光認為,教師輪調制度反而是最可行的辦法,至少每6至10年需強迫調動,才能幫學校留下真正需要的老師。
除了教師意願之外,若以區域性輪調,教部推行的阻力會小一些。他舉例,以新北市板橋地區為例,在板橋、新埔、海山國中的老師,藉由建立社區學習共同體的關係,類似輔導團概念,在指定學校經營一段時間後再調至附近學校,讓老師間的專業可不斷交流以及觀摩,對孩子更有幫助。
薛春光建議,應保留現有調動機制,修正積分條款,讓真正有需求調動的教師可以增加流動的機會,調動時不應以老師的積分作為考量,應該是以整體性師資平衡、文化,從最需要的地區下手。
否則有的資深教師形同地下校長,「反正調不走」,對教育造成不利影響,或是即使想調動,也擔心成為他校超額名單,因此陷入天人交戰。如此教師調動又會回到原點,動彈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