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鞍溪災區重建 政院提270億預算
行政院會13日通過「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案」,共編列270億元用於馬太鞍溪堰塞湖整治相關工程、農業復原、電力系統、公共設施等,經費全數舉債支應,預算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含鳳凰颱風災情 新增20億元
另外,為因應近日鳳凰颱風災情,新增需求水利設施15億元與預備金增列5億元,歲出共計編列270億元,另外30億元預留作為後續滾動式處理所需,草案將送立法院審查。
經費重點包含馬太鞍溪堰塞湖整治相關工程14億元、農業復原27億元、電力系統3億元、自來水、瓦斯及燃氣設施1億元、家園及公共設施10億元、水利設施99億元、道路及交通47億元、環境衛生復原42億元、社會復原及產業促進10億元、其他17億元。
經濟部91億主責治水、修設備
部會主管經費部分,經濟部主管91億元最多,用於辦理馬太鞍溪及花蓮溪水系系統性治理、配電網防災韌性及供水設備毀損修繕、受災戶用水、用電減免措施、災區企業貸款利息補貼等。
交通部、農業部、環境部主管經費逾40億元,用於辦理馬太鞍溪橋搶修及復建工程、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公路、橋梁災害修復、辦理受災戶車輛受損報廢登記慰助方案、馬太鞍溪堰塞湖監測應變及土砂防治相關工程、受災區域土地取得及造林工作、農業生產環境重建、災後一般廢棄物清除處理、環境復原及環保設施修復等。
內政部主管經費28億元,用以補助地方政府辦理雨汙水下水道清淤與相關工程、市區道路橋梁、公共設施緊急搶修、發給家園復原慰助金,以及辦理安置災民中繼屋等所需經費;行政院主管6億元,包含原民會辦理原住民族貸款、利息補貼、公共設施復建等。
衛福部主管1億元,用以補助醫事機構辦理建物災後復建及儀器災損復原等所需經費;同時還有15億元的預備金,以上總歲出所需財源270億元,全數舉借債務支應。
立法院10月31日三讀通過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經費上限300億元,分期編列特別預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