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協力防制洗錢 第三方支付全面稽核
面對博弈與詐騙集團利用第三方支付入金洗錢的亂象,數位發展部27日聯合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法務部、臺灣高等檢察署、金管會、法務部調查局及第三方支付服務業公會舉行記者會,宣布以「100%實質審查與現地查核」、「跨部會合作」、「產業自律」三管齊下,築起防制洗錢的金流防線,並預計於11月底前完成全數查核覆蓋。
數發部指出,自2023年7月起推動「第三方支付服務能量登錄制度」,並於2024年7月配合《洗錢防制法》修法,明定未通過能量登錄者不得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制度也從「鼓勵制」升級為「類特許制」,藉以提高產業門檻、防堵不法滲入。
已裁罰8家、廢止3家業者
為強化管理,數發部自今年1月起啟動全面性實質審查與現地查核,包括新申請、展延審查及洗錢防制查核等。截至目前已赴69家業者營業處所,累計112場查核;通過能量登錄業者共53家,已裁罰8家、廢止3家,罰鍰金額達273萬元。
數發部強調,查核若發現賣方「掛羊頭賣狗肉」混入,將立即裁罰並主動移送檢調偵辦,以跨部會聯動快速阻斷不法金流。
第三方支付不能被濫用
數發部長林宜敬指出,第三方支付是網路交易建立信任的基礎工具,也是電商生態的重要支柱,但同時被詐騙與洗錢集團濫用。他說,數發部已將工商登記中約1萬7千家登記有第三方支付業務的公司納入「能量登錄」管理,透過聯合稽查圈出合規業者、剔除問題業者。
林宜敬說,數發部推動能量登錄制度後,業界結構已逐漸健全,「我們要確保市場秩序與金流安全,讓正派經營的業者有更健康的發展空間。」
數發部籲民眾優先選本土支付
《大紀元時報》詢問,目前部分電商平台仍使用第三國支付系統,若不受台灣監理,是否可能成為洗錢漏洞?
數發部回應,《洗錢防制法》第六條已明定,只要在境內提供第三方支付(同時具備「台灣賣家」與「台灣買家」兩個要件),就必須向數發部申請能量登錄。例如PayPal在美國亞馬遜上提供服務,屬於跨境消費行為,因而不受本國法律直接管制。民眾若在國外網站使用境外第三方支付發生爭議,應循信用卡爭議處理管道請求退款。
數產署署長林俊秀補充,台灣已有許多具資訊安全、消保與防洗機制的「友善電商」,多數採用國內第三方支付系統;若平台與金流兩端皆有自律與監管,整體風險可大幅降低,呼籲民眾優先選擇國內合規業者。
公會上線 同業共享黑名單
為完善自律,第三方支付業者已於8月4日成立「中華民國第三方支付服務業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劉士維表示,公會匯集約40家創會會員,訂出5章62條自律規範,涵蓋防制洗錢與資恐、商業管理與消費者保護、資訊安全與監督機制等。
他說:「我們強化KYC(了解客戶)與實質受益人審查、建立高風險客戶加強盡職調查、保存交易紀錄與員工定期訓練;一旦偵測到可疑交易,將即時通報並與主管機關、同業共享黑名單,把不法行為擋在門外。」
劉士維強調,完成能量登錄並通過現地查核,才是合法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的業者。公會也將持續推動消費者教育、提升資安規格,與政府聯防,讓交易更安心。
數發部表示,將與各部會及公會定期檢視法規政策、必要時滾動式修正。透過「100%實質審查與現地查核」、「跨部會情資分享與執法合作」、「產業自律與聯防機制」三方齊下,持續打擊詐騙、防制洗錢,維護合規業者與消費者權益,建立安全、透明、可信賴的第三方支付生態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