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部認定中國啤酒傾銷 課最高稅率51.94%

財政部關務署24日公告,對自中國產製進口啤酒及特定熱軋扁軋鋼品反傾銷調查最終認定結果,確認相關廠商確有傾銷情事,自9月24日公告起,啤酒課徵稅率為19.13%到51.94%,熱軋鋼品課徵稅率16.10%至20.15%。
關務署表示,財政部已於6月27日公告初步認定結果,並自7月3日起對涉案貨物臨時課徵反傾銷稅。經過最終調查階段派員至配合調查廠商營業處所進行實地查證,並依查證結果調整相關費用計算,因此個別廠商最終認定傾銷差率與初步認定結果略有差異。
根據公告內容,中國啤酒傾銷差率方面,百威雪津啤酒等百威集團相關企業為31.3%,麒麟啤酒(珠海)有限公司為19.13%,其他製造商或出口商則為51.94%。熱軋鋼品傾銷差率則介於16.1%至20.15%之間。
關務署說明,百威集團最終認定傾銷差率為31.3%,較臨時反傾銷稅率33.85%調降2.55個百分點,主因正常價格調整項目與初步認定不同,包括增列扣減消費稅、加計可回收玻璃瓶等包裝物價格、內陸運費及銷售信用成本等,故較初步認定略低。
值得關注的是,財政部表示,部分中國啤酒進口商符合實施辦法第42條,即「明知或可得而知國外出口商正進行可能造成損害之傾銷,且於短時間內大量進口涉案產品」,因此將通知經濟部繼續完成傾銷是否損害我國產業的最終調查認定,並評估是否回溯90天課徵反傾銷稅。
財政部表示,將通知經濟部繼續完成大陸進口啤酒傾銷是否損害我國產業的最後調查認定,以及是否回溯課徵反傾銷稅損害部分認定,並評估本案對國家整體經濟利益之影響;而財政部也會在接獲經濟部通知之翌日起10日內,提交關稅稅率審議小組審議是否課徵反傾銷稅及回溯課徵反傾銷稅,預計最快11月下旬將有最終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