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宗教新規納入台灣 陸委會:對台無約束力

中共國家宗教局16日印發《宗教教職人員網路行為規範》,並點名香港、台灣等宗教人士也適用。對此,陸委會18日表示,中共對台灣並無管轄權,此次發布的《宗教教職人員網路行為規範》,只是企圖形塑中共對台長臂管轄的假象,對台灣並無任何約束力。
「中共無宗教自由 只有控制」
《宗教教職人員網路行為規範》的多條規定中,強調宗教教職人員的網路行為要擁護中共領導;且在傳播訊息時,不得含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及反中共領導等內容。
「對中共來說,並無宗教自由,只有對宗教的控制」,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18日表示,中共對於宗教自由,應該改變過去的態度並加以尊重;他提醒台灣宗教界人士,赴中活動時,不要抱持宗教自由的幻想,也要避免觸及中共奇怪的規定,因為中共的規定「你有時候根本沒有意識到,但可能就惹火上身」。
陸委會表示,中共是無神論,中國大陸宗教事務是由中共中央統戰部管轄;近年更推動「宗教姓黨」,將共產主義教條強加在宗教信仰上,根本沒有真正的宗教自由及宗教人權,只有對宗教的打壓和控制。
陸委會強調,中共對台灣從來不具有管轄權,此次發布的《宗教教職人員網路行為規範》,片面粗暴的將台灣宗教教職人員納入規範,只是企圖形塑中共對台長臂管轄的假象,對台灣人民沒有任何的約束力;此舉更突顯,中共公然將政治與統戰黑手介入宗教信仰,以及其對宗教自由的漠視和毫不尊重。
內政部17日表示,中共已嚴重侵犯我國宗教自由及人身安全;提醒國內宗教團體或宗教人士,欲前往中國境內,務必審慎評估風險。
中共新規疑針對釋永信
中共繼三年多前推出《互聯網宗教訊息服務管理辦法》,中共國家宗教局再印發《宗教教職人員網路行為規範》。其中提到,宗教教職人員不得通過網路借宗教斂財;不得以修建宗教活動場所、舉辦宗教活動等名義募捐;不得有組織或參與商品營銷、直播帶貨、打賞等經營性活動和商業性表演及演藝活動。甚至還聲稱港、澳、台宗教教職人員,以及外國宗教教職人員,也參照規定執行。
據新規,宗教教職人員不能透過網路直播、短影音、微信群等方式傳教,也不能組織、參與網路法會、禮拜、彌撒等宗教活動。
對此,時事評論員李林一對《大紀元》表示,新規定疑是針對少林寺前方丈釋永信搞出來的亂七八糟的商業化的措施。這也說明,中共之前的所謂法規,對於有權勢、有靠山的釋永信之流是沒有效的;現在釋永信倒台了,才又推出新規,無非就是唱唱紅臉(假扮好人)。
釋永信近期因涉嫌刑事犯罪,挪用、侵占項目資金及寺院資產,長期與多名女性保持不正當關係並育有私生子,已被逐出佛門並接受調查。他被指,將少林寺變得高度商業化,寺內有不少收費項目。
但李林一認為,當局也會藉此針對正常的宗教活動,作為打壓人權和接下來到處收割罰款的新藉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