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G、LINE上狂推境外保單?金管會:最高可罰2000萬、處3年徒刑

近期Instagram、臉書(Facebook)及LINE等社群平台,出現多起非法招攬民眾購買香港、新加坡等境外保險商品(俗稱境外保單或地下保單)的案件。(記者宋碧龍/攝影)
近期Instagram、臉書(Facebook)及LINE等社群平台,出現多起非法招攬民眾購買香港、新加坡等境外保險商品(俗稱境外保單或地下保單)的案件。(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侯駿霖/台北報導】
近期Instagram、臉書(Facebook)及LINE等社群平台,出現多起非法招攬民眾購買香港、新加坡等境外保險商品(俗稱境外保單或地下保單)的案件。金管會18日示警,違法招攬境外保險商品者,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併科3百萬元以上、2千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消費者切勿購買,避免蒙受巨大財務損失、求助無門。

金管會表示,這些在網路上推薦的境外保單,其發行機構均未獲金管會許可設立,也可能是偽造的國外保險公司保單,若民眾購買這類保單,恐將面臨爭議處理困難、資訊不對稱、無法享有「保險安定基金」保障、被詐騙風險及無法適用國內稅賦優惠等五大潛在風險。(記者侯駿霖)◇

金管會表示,這些在網路上推薦的境外保單,其發行機構均未獲金管會許可設立,也可能是偽造的國外保險公司保單,若民眾購買這類保單,恐將面臨五大潛在風險。

保險局指出,首先是「爭議處理困難」,一旦發生理賠糾紛,民眾須自行與國外保險公司交涉,過程複雜且恐未獲得妥善處理。其次為「資訊不對稱」,境外保單多為外文書寫,即便有中文譯本,資訊也可能不夠透明,讓消費者難以完全掌握契約權益。

第三,境外保單的發行公司不受台灣《保險法》規範,民眾無法享有「保險安定基金」的保障,一旦該保險公司倒閉,將血本無歸。第四則是「被詐騙風險」,不肖人士可能利用虛假保單行騙,使消費者在難以查證下,被騙取高額保險費。

最後,境外保單完全「無法適用國內稅賦優惠」。金管會特別提醒,其所繳保費無法在個人所得稅中列舉扣除;而身故後的保險金,即便已指定受益人,也不適用《保險法》中死亡給付不得作為被保險人遺產的規定,可能被課徵遺產稅。

金管會表示,任何在台代理、經紀或招攬境外保單的行為皆屬違法。依據《保險法》第167條之1規定,違法銷售者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3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罰金。若情節重大,其執業許可更可能遭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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