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藝人發統戰文遭約談 陸委會:再犯就法律處理
近期陸委會列出名單,指23名赴中國發展的台灣藝人曾配合中共發表統戰貼文,並請文化部進行約談。文化部29日表示,根據約談回應,多數藝人表示相關貼文是由中國經紀公司操作。陸委會強調,因是首次調查,將不會有行政懲處,已完成告知與口頭告誡;若未來再犯,將動用相關規定。
陸委會副主委兼發言人梁文傑29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調查起於今年3月7、8日,中共官媒央視發出「台灣從來不是一個國家,聯合國唯一稱謂就是中國台灣省」等貼文,23名台灣藝人轉發;其中部分人更早在2024年5月、10月「聯合利劍」軍演時,也有過類似行為。
梁文傑強調,政府調查的不是貼文文字,而是藝人是否與中共黨政軍機關合作。「中央電視台毫無疑問是中共黨媒,就是黨政軍機關。」
文化部:貼文為中方公司代發
文化部完成約談並指出,透過此次約談,進一步理解及證實中共嚴格的言論管制。許多中國經紀公司採取「出錢是老大」的心態,將政治意識形態納入藝人管理。甚至有藝人直言,其在中國的社群平台發文屬行銷宣傳範疇,依經紀合約完全由「中國經紀公司管理」。
但梁文傑直言:「把責任推給經紀人,在法律上說不過去。」他解釋,依《民法》規定,經紀人是代理人,代理人以本人名義所為之行為,效力直接歸屬本人,「不要以為經紀公司幫你做的事情,自己就不用負責」。
他並指出,調查發現有些藝人經過約談後承諾未來不會再犯,但客觀上仍屬合作行為,除非能提出證明,證實自己已反對經紀公司行為,否則無法卸責。
梁文傑表示,這些藝人行為客觀上確實構成與中共黨政軍機關的合作行為,但因是首次調查,將不會有行政懲處,已完成告知與口頭告誡;若未來再犯,將依《兩岸條例》動用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