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藍推無期徒刑分三級

藍委21日呼籲無期徒刑應分級,左起為立委林沛祥、黃建賓、吳宗憲、牛煦庭。(中央社)
藍委21日呼籲無期徒刑應分級,左起為立委林沛祥、黃建賓、吳宗憲、牛煦庭。(中央社)

【記者林丞奕/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21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我國判死刑幾乎不可能,無期徒刑必須分三級,包括第一級終身監禁不得假釋、第二級服刑超過40年才能假釋、第三級維持現行25年可假釋。對此,立委吳宗憲表示,他將提出修法版本,下週排審。

吳宗憲表示,憲法法庭113年度憲判8號判決後,死刑雖名義上仍存在,但實質判死刑幾乎不可能,無期徒刑在我國只是刑度比較長的有期徒刑。對此,他將提出修法版本,且下週將排案審查。

針對修法重點,吳宗憲說明,要讓死刑和無期徒刑間有更加細緻的分級,使犯下罪大惡極、泯滅人性的罪犯,不會因為沒有判死刑而獲得「可假釋」的無期徒刑。因此,他主張無期徒刑必須分三級:第一級,完全不得假釋,即終身監禁;第二級,須服刑超過40年,才可申請假釋;第三級,維持現行的25年後得申請假釋的制度。

對此,法務部次長黃謀信受訪回應,無期徒刑不得假釋制度,法務部也研議相關草案,目前送行政院審議當中;不過,不得假釋是否分級,依然需要相關討論。

法務部次長黃謀信。法務部次長黃謀信。(記者常懷仁/攝影)

數罪併罰 執行年限擬延至40年

另一方面,吳宗憲也提出合併執行的修正。他說,依現行《刑法》,如果一個人犯了很多罪,法院雖然會個別判刑,但最後合併執行時,最多就是執行30年;這等於變相承認「犯越多罪越划算」,這是非常不合理的,因此他主張上限延至40年,才能避免違法者鑽漏洞,讓數罪併罰真正落實。

立委林沛祥以2022年南投「生技公司四死命案」舉例,認為凶手李鴻淵二審判三個死刑,卻在最高法院撤銷發回。他指出,「奪走四條人命都不能死刑定讞,合理嗎?」

最後,吳宗憲表示,憲判8號所造成實務上的缺失,希望未來大法官可以加以修正;這次將無期徒刑分級,就是為了讓判刑符合加害者的罪行,讓審判更加合理、公平,讓法律能實現公平公義,讓正義不會變成空談。

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陳培瑜則表示,希望該案不要程序黑箱,可以在委員會透過公聽會、座談會等,做實質深入的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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