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首次眾多公民團體發動罷免 檢驗國會表現

罷免投票本週末登場,網傳有部分投開票所被遷移至偏僻地點,引發民眾疑慮。行政院長卓榮泰24日表示,部分投開票所地點更動確實影響民眾投票權益,他已要求中央選舉委員會(中選會)責成地方選委會加強說明與提供指引,並強調未來不能再發生不合理變更投票所的情形。
另外,媒體詢問政院對罷免態度,若罷免結果不佳,是否等同民眾對執政結果不滿,進而牽動內閣改組。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是《憲法》賦予民眾的參政權。7月26日及8月23日的罷免投票是第一次有那麼多公民團體與民眾自發性對立委展開不信任投票,是公民對立法院過去一年來的檢驗,是一場公民運動,更是台灣的公民課。
各地選委會應避免爭議
李慧芝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在院會中指出,針對投開票所地點更動,已要求中選會責成地方選委會加強說明,並在舊投票所提供指引,協助民眾迅速前往新地點。難以變更的不適當投票所應詳實記錄,作為未來選址依據。
卓榮泰重申,選舉與罷免皆屬民主程序與民眾參政權,應一視同仁。中選會務必公開說明投開票所異動情形,各地選委會也應預先規劃、做好說明,確保選務公正,讓民眾方便行使公民權。同時,卓榮泰提醒民眾,務必主動檢視投票通知單上的地點,並預先了解前往新投票所的路線。
中選會表示,本次罷免案在全國9個市縣共設置5‚947處投票所,地點主要沿用今年總統、副總統及立委選舉的設置地點。民眾可透過中選會網站查詢投開票所準確位置。
投票日五大禁制事項
中選會也提醒,罷免投票日當天有五項應注意的禁制事項:投票日凌晨起,禁止在通訊軟體、社群媒體或其他媒體從事罷免宣傳活動,違者將處以高額罰鍰;同時,投票所四周30公尺內禁止喧嚷、干擾或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若經制止仍繼續者,將處以刑罰或罰金;此外,民眾不可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已關閉電源的行動裝置除外),違者將處以罰鍰;為確保選務公平,禁止撕毀罷免票,違者將處以罰鍰;不可將罷免票攜出投票所,違者將處以刑罰或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