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蝦皮帳號月領1500元? 刑事局:詐團用來假網購

刑事局近期查獲多起出租網購平台蝦皮帳號案,皆依違反《洗錢防制法》送辦。不過,也有詐騙集團跟上出租帳號風潮,在網路社群平台大量散佈租借網購平台帳號廣告,實際上卻用來進行假網購詐騙、洗錢等犯罪行為,涉案民眾超過數百人,呼籲民眾勿因小利而觸法。
刑事局預防科指出,近來有詐騙集團透過社群軟體Instagram廣泛散佈「出租網購平台帳號」的假廣告,以「每月輕鬆領1,500元」等話術,聲稱只要出租購物網站帳號,就能按月領取「被動收入」,並拿出公司合法證明誘騙民眾上鉤,,近期已查獲超過數百人將帳號出租給不明人士,後續卻收到警方通知,甚至被移送法辦。
刑事局提醒,租借網路購物帳號不僅違反購物網站的服務契約,亦可能構成《洗錢防制法》第21條之收集帳戶罪、第22條之提供帳戶罪及《稅捐稽徵法》之幫助逃漏稅捐等罪,更可能變成犯罪集團的共犯,呼籲民眾切勿因貪圖小利而將電商帳號租借給他人使用。
與先前警方查獲出租蝦皮帳號給中國電商業者的不同之處在於,這些帳號並非用來傾銷中國低價商品,而是提供給詐騙集團,作為實施假網購詐騙、洗錢等用途。刑事局呼籲,民眾使用社群網站時務必提高警覺,勿輕信網路上來路不明的高利誘騙,如發現可疑招募行為,可通報165反詐騙專線,共同打擊詐騙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