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公幼政策失衝 影響公幼招生
為補足公立幼兒園量能不足問題,政府自2018年起推動幼兒園「準公共化政策」,全國幼教產業工會25日指出,許多原本品質不佳、即將退場的私立幼兒園所,靠取得準公幼資格「起死回生」,不但未能提升整體教保品質,反而擠壓公立幼兒園招生空間,呼籲教育部全面檢討準公共制度。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指出,根據教育部所屬2025年單位預算評估報告,其中建置準公共機制經費到2025年已達218億元,預算漸增但準公幼的品質卻沒有明顯提升,對教保人力的品質控管形同虛設。
許多園所濫用《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規定,只要報請縣市教育局核准,即可聘用未具幼教背景、僅受短期訓練的大學畢業生擔任教學工作,衝擊教保品質。
教保人員不願進幼教職場
根據教育部統計,每年約有810人取得幼教師資格,卻只有約654人進入職場,任職率約八成;教保員部分,則每年平均有4,252人取得資格,實際任職僅約2,138人,任職率僅50.3%。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認為,每年約有近半數以上的教保資格者,不願進入幼教現場,讓人質疑究竟是人才不足,還是職場環境惡劣、制度失衡。
準公共制排擠優質園所生存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指出,在公立幼兒園體系中,幾乎沒有聘不到合格教保人員的問題,反觀準公共幼兒園及私立幼兒園卻長期依賴代理制度聘用人員,使得原本設計為特殊情況下的人力替補機制,卻在實務中成為「後門」;許多原本即將退場的園所,因加入準公共體系反而排擠優質園所的生存空間,呼籲政府應全面檢討準公共制度。
對此,教育部表示,《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僅規定招收5歲幼兒班級至少須配置一名教師,其他班級配置教師、教保員均可,此規定公私立幼兒園一體適用,準公共幼兒園亦同。考量教保服務品質奠基於園內教保服務人員之穩定,故於《準公共教保服務作業要點》第19點明定,準公共幼兒園全園均為代理教保服務人員者,當學年經地方政府以書面通知限期改善逾2次者,地方政府得通知自次一學年度解除準公共契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