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廈協作養蚵成執法灰色地帶 海巡查獲越界8船18人

金門檳榔嶼海域牡蠣養殖區緊臨兩岸禁限制水域線,養殖業者不僅非法雇用中國人士養蚵,甚至是合資、分工,形成執法灰色地帶,金門縣府、海巡挨批默許此行為。對此,海巡署18日澄清,海巡署的職責在於嚴禁中國人士越界採捕,自2008年迄今已查獲8船18人。
海巡署指出,金門縣政府於2007年、2011年分別核准金門檳榔嶼海域牡蠣養殖區,面積各為2公頃,但養殖業者以合法掩護非法方式經營,逐步擴大養殖面積,未按申請範圍作業,實際範圍從2011年9月的75.03公頃,擴大至2016年5月的172.51公頃,目前為72.38公頃;金馬澎分署自2023年起數度函請金門縣府要求拆除違法蚵架,經協調卻無具體結果。
非法僱陸漁工 查獲8船18人
由於養殖區緊臨金廈禁、限制水域線,距離中國廈門僅約1.73浬,金門海巡隊曾查獲金門養殖業者非法僱用中國漁工在我國養殖區作業,自2008年迄今已查獲8船18人,其中6船14人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至10個月或罰金在案,其餘2船4人刻由檢察官指揮偵辦中;另也裁處罰鍰累計新台幣125萬元,沒入中國採蚵船5艘、牡蠣1萬3,914公斤、牡蠣苗2萬條。
為澈底解決違法蚵架拆除問題,海巡署表示,海委會主委管碧玲已於2024年11月啟動跨部會研商,經過長達半年的協調,因事涉複雜,遂報請行政院政務委員召集中央、地方跨機關協調會議,至今關鍵仍在金門縣政府有不同考量;而海巡署的職責僅在拆除作業中實施戒護工作,並加強海域巡邏查處,嚴禁中國人士越界採捕。
據媒體報導,金門縣府原核定4公頃面積作為產銷班養殖試辦區,但長年未積極監管,使蚵棚面積暴增十餘倍,違規養殖面積超過50公頃,距離小金門2公里多、距離廈門3公里多;而蚵棚從搭建、養殖到採收,演變成兩岸業者協作模式,這些蚵棚幾乎全都架設在我國水域,搭建等相關成本金門業者投資較多,中國業者則負責採收,由金門業者運回。金縣府:盼由陸方自行拆除
金門縣產業發展處則表示,就現狀而言,若由縣府查拆違法蚵架,所需經費非地方財政所能承擔,且金門地區沒有相關專業船舶與人力可對應此工作;盼中央應允採取2005年處理模式,即准許中國漁民進入非法牡蠣養殖區,自行拆除牡蠣養殖設施帶回之方案,並由海巡單位全程戒護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