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刪台中一般補助款32億 盧秀燕提訴願

行政院統刪各縣市一般性補助款27%,台中遭刪減32.4億元。台中市政府16日向行政院提起行政訴願。市長盧秀燕於議會前受訪強調,中央刪減補助的對象是社會弱勢、教育及基礎建設,影響太過重大,市府已於期限前提出訴願。
盧秀燕指出,因台中受影響的人高達70萬人次,希望中央能回頭是岸,可是他們並沒有回頭、也沒有依法補助給我們,市府為確保台中市及市民的權益,因此不得已,已於今日依法提起行政訴願。
法制局指出,《財政收支劃分法》第30條第3項明定,年度一般性補助款不得少於修正施行前一年度(113年)的金額 ,行政院卻於法條生效後逕自削減台中市補助,已構成明顯違法,並嚴重侵害地方自治。市府依法提起訴願,捍衛法治精神與公平分配原則,確保地方自治與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財政局表示,中央原核定114年度一般性補助款為118.5億元,卻於法律修正生效後違法刪減補助,嚴重影響已編列的年度預算執行進度,並造成教育、社會福利及基礎建設計畫的財務缺口。市府多次呼籲行政院收回成命,但至今未獲正面回應,為此決定於訴願期限屆滿前依法提起救濟。
盧秀燕11日在市議會答詢時曾表示,「希望行政院能回心轉意,不希望對撞」,雖然準備提出行政訴願,但不樂觀,因為「現在的法院是中央執政黨開的」,「大法官是他們的人」,言論引發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