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波忠誠查核列政院5長

考試院會日前通過行政院人事總處簽署的《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修正草案,在6日生效。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表示,首批查核將優先針對行政院長、副院長、祕書長及兩位副祕書長等五長,以及相關辦公室全體人員。
此修正案旨在因應近期頻傳的共諜案件,加強公務人員忠誠查核,保障國家安全。根據公告,近年國內偵辦多起國安犯罪,滲透來源擴展至境外敵對勢力控制的具政治性機關、團體或其派遣者。修訂增列「未經許可或授權,曾與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其派遣之人聯繫接觸者」,或受其利誘、脅迫者,皆為查核對象。
查核辦法規定,經特殊查核發現相關情事者,法務部調查局可經當事人書面同意後,蒐集其財稅、信用卡、銀行存款、債務、授信及匯款紀錄等財務資訊。此次擴大調查範圍,涵蓋受查公務人員的同居人及其父母。李慧芝說明,政務人員負責重大政策規劃、執行,幕僚可能處理機密資訊,其忠誠度直接影響國家利益,修訂將其納入規範。
人事總處培訓考用處長李花書表示,特查辦法修正內容分兩部分:一是配合《國安五法》修訂,將重大國安犯罪納入查核項目;二是增加查核頻率,要求特定職務要定期辦理特查。她說,如果辦公室裡的人員,不是《公務人員任用法》的適用範疇,會請他們填寫自願書進行查核,以完善國家的安全查核機制。
國軍查核納入測謊
在國軍部分,國防部在5月底時修訂《國軍人事資料查核運用作業規定》,保防安全處長簡熒宏透露,針對國軍的涉密查核,會將科學儀測納入,引入測謊儀,主要針對極機密與絕對機密涉密職務部分。要求受查人填寫特殊查核表,共有6類32項,若有疑義,會請當事人填寫書面說明,倘若還有疑義,或派員進一步面訪,當面訪沒有詳實說明時,則會再實施科學儀測、進行測謊以評估當事人對職務未來工作施行的適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