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電子煙入境最高罰500萬 民眾提訴願無效

民眾攜帶電子煙加熱菸入境,最高可處500萬元。(台中市政府提供)
民眾攜帶電子煙加熱菸入境,最高可處500萬元。(台中市政府提供)

【記者黃玉燕/台中報導】

國人出國旅遊常因不清楚規定,有的受親友委託攜帶電子煙及加熱菸等回台,入境時才知道違法。台中市政府法制局指出,民眾常以「自用」、「少量」,就認為沒問題,進海關時會加強攔檢,並移送地方政府衛生局裁罰,最低罰鍰5萬元、最高罰鍰500萬元,還會被要求銷毀菸品,就算提訴願也不會被採納,民眾不可不慎。

《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及未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的指定菸品,包括加熱菸及相關載具的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或使用,規範對象除菸品製造及輸入業者,其他業者及自然人也在規範之內。

法制局指出,自菸害防制法修正施行以來,市府陸續收到有民眾遭衛生局裁罰後表示不服,向市府提起訴願,主張「自用」、「少量」、「未收取對價」、「不知法規」等等說詞,均未被市府訴願審議委員會所採納。

民眾攜帶電子煙加熱菸入境,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民眾攜帶電子煙加熱菸入境,最高可處500萬元罰鍰。(台中市政府提供)

法制局表示,實務上常見不抽菸民眾未注意菸品有關規定,誤以為幫親友自國外攜帶電子煙及加熱菸沒什麼問題,回台灣入境時才驚覺是違法的。自菸害防制法修正施行以來,市府陸續收到有民眾遭衛生局裁罰後表示不服,向市府提起訴願,主張「自用」、「少量」、「未收取對價」、「不知法規」等等說詞,均未被市府訴願審議委員會所採納。

法制局長李善植指出,由於菸害防制法已有明文規定,縱使民眾提起訴願,也因違規事證明確,無法改變受罰並銷毀菸品的結果。接近端午連假及暑假旅遊旺季,提醒民眾,不論是搭乘飛機或郵輪,攜帶電子煙及加熱菸入境台灣都是違法的。

延伸閱讀
加熱菸4月解禁?國健署:審查中
2025年04月22日 | 1個月前
非法工作 美籍網紅樂樂法利入境遭拒
2025年03月23日 | 2個月前
孩子吸食電子煙 10個徵兆
2025年02月26日 | 3個月前
電子煙未禁持有 民團籲修法補漏洞
2025年03月11日 | 3個月前
電子煙恐增心臟病、失智風險
2025年02月26日 | 3個月前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