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添加物合法?醫:不代表可吸入

日前有一名16歲少女因出現持續發燒、咳嗽不止等症狀,在急診被診斷出「大白肺」,研判和吸電子煙有關。醫師說明,菸商宣傳電子煙內含的丙二醇、丁二酮、甘油與香精,都是合法的食品添加物,可供食用或塗抹皮膚,但這不代表可以吸入肺部。
羅東聖母醫院副院長賴志冠表示,電子煙內含的丙二醇、丁二酮、甘油與香精或許可以供人吃下肚,但絕不是如電子煙商所宣傳可以安心吸入肺部,因為煙油加熱200度再吸入後,吸入的不是蒸氣,而是會引起發炎的各種有害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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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志冠表示,丙二醇、丁二酮、甘油、香精皆可見於食品與化妝品內,丙二醇與甘油可作為溶劑、賦形劑與保溼劑,丁二酮賦予食品奶油風味,香精則用於增強食品風味或掩蓋異味,雖然這些合法的添加物可供食用或塗抹於皮膚,但並不適合「吸入肺部」,因為肺臟肺泡負責氣體交換,其構造與功能與胃腸道或皮膚完全不同。
電子煙恐致「爆米花肺」
賴志冠說,美國曾發生「爆米花肺」事件,早期爆米花工廠在製造過程中使用丁二酮增強奶香味,結果工人因長期吸入丁二酮氣體而罹患「阻塞性肺炎」,導致肺部受損,這證明即使是合法的食品添加物,一旦被加熱並吸入,仍可能對人體造成嚴重傷害。
對於有行銷電子煙人士聲稱「有氣喘藥物也含丙二醇,為何不禁?」對此,台大醫院家醫部醫師郭斐然澄清,少部分吸入型氣喘藥含丙二醇,霧化吸入劑或口服液可能含有極低含量的丙二醇,但這與電子煙的使用方式、劑量和溫度截然不同。
郭斐然表示,電子煙的主要溶劑是丙二醇與甘油,使用者一天可能吸入數百口,攝取的總量遠高於藥品,且藥品的安全性必須通過嚴謹的人體試驗,才能核准上市,新型菸品缺乏科學證據,菸商卻大力宣傳「不燃燒、比較安全」。
郭斐然也說,電子煙經高溫霧化,會產生熱解化學反應,與氣喘藥的常溫使用完全不同,且載具中的金屬、塑料,在高溫影響下還可能釋出重金屬與塑化劑,對肺部健康會造成更大風險。
據全球首份電子煙長期影響研究顯示,長期使用電子煙可能增加心臟病、中風、失智和細胞損傷的風險。該研究指出,電子煙中的丙二醇、植物甘油與碳基化合物,可能引發發炎反應與細胞損傷。
值得注意的是,美國也曾爆電子煙相關肺傷害,馬偕醫院台北社區醫學中心主任黃偉新醫師表示,2019年中美國疾病管制與預防中心(CDC)開始通報「電子煙相關肺傷害(EVALI)」,在短短半年內,住院病例高達2,807人,最小患者僅13歲,其中68人因此死亡,最年輕的僅15歲。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說,台灣全面禁止電子煙即將屆滿2年,但網路社群的電子煙廣告與販賣行為仍然猖獗,許多年輕人甚至誤信「電子煙吸的是維他命、果汁、糖漿」,導致年輕人輕易使用,甚至淪為違法販賣者。此外,電子煙還成為吸食毒品(如K他命、大麻、依托咪酯)的載具,讓年輕世代面臨更嚴重的成癮風險。
黃偉新提醒,勿再相信行銷電子煙人士的誤導,無論是美國證實的「短期恐引發的電子煙相關肺傷害」或英國研究的「長期恐導致的心臟病、中風與失智」,都是吸食電子煙的相關風險。◇
※吸菸(煙)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