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3年50億 助老宅延壽

內政部日前提出老宅延壽計畫,內政部長劉世芳8日表示,後續將展開跨部會合作,規劃三年投入50億元特別預算,攜手衛福部與經濟部積極改善國內老舊住宅安全及優化高齡者居住環境,擴大老宅改善效益,並提升國人居住安全韌性。
內政部部務會報由國土管理署就「老宅延壽」規劃進行報告。內政部指出,預計規劃輔導地方政府成立老宅延壽顧問團,串連相關專業領域人士及產業,直接在地協助有意願修繕的30年以上、4至6層樓的集合住宅,提供初評並辦理老宅修繕評估。
內政部說明,老宅延壽顧問團將媒合建築、土木、包租代管、物業管理等相關產業與社會福利資源,串聯建築師、土木技師、社工師及各領域專業人士,協助民眾進行建物結構安全評估,及提出室內外居家軟硬體改善與強化建議,並透過簡便申請程序,提供全方位服務。
內政部補充,還可以串接衛福部長照資源與經濟部ESCO節能、改善老舊線路確保消防安全等政策,讓長者在生活軟硬體面與照護服務支持,都可獲得妥善照顧。
老宅延壽依照公共區域及室內修繕項目,包括管線更新、建物立面修繕、屋頂防水、新增無障礙設備等。此外,內政部也規劃獎勵機制,鼓勵地方政府與顧問團積極推動老宅修繕措施。
另外,內政部部務會報也通過《下水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劉世芳表示,這次修正納入健全專用下水道管理機制、因應氣候變遷調適作為、增訂禁止事項並加重罰則等重點,強化都市防洪標準及整體監管機制,降低天然災害風險及提升整體防災韌性,並加重刑罰、增訂相關行政罰及求償機制,以嚇阻毀損下水道等違規行為。
內政部說明,這次修法針對新開發社區、工業區或經主管機關指定地區或場所,無論公辦或私人開發都需在專用下水道施工前提送專用下水道實施計畫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才可執行,並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相關輔導子法,落實維護管理責任。
內政部指出,未來都市計畫新訂、擴大、變更或辦理通盤檢討,應考量在地防洪耐受能力,併同檢討及設置相關設施,或新開發建築基地達一定規模時,應符合基地滯洪與排放量規定,有效減輕下水道負擔及提升對氣候變遷影響的調適韌性。
內政部指出,這次修正草案納入刑罰、增訂相關行政罰及求償機制,凡是造成公共危險、人員重大傷亡者須負起1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的刑責,得併科罰金3萬元至50萬元;涉及違反禁止事項者,行政裁罰從5千元至100萬元不等,並可視情節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