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單抵債公聽會 立委籲源頭減量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9日舉辦保單抵債修法的公聽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9日舉辦保單抵債修法的公聽會。(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侯駿霖、蔡睦月/台北報導】

近兩年民眾保險契約遭法院強制執行的聲請案件,高達約77萬6,520件,但核發換價命令僅4萬318件,民進黨立委鍾佳濱19日表示,如何達到案件減量、又不妨礙司法個案衡酌空間,將是未來《保險法》修法方向。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認為,金管會讓保單抵債的豁免門檻大縮水,過度傾向銀行、討債公司,恐非良方。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9日舉辦保單抵債修法的公聽會。根據金管會提出的《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訂要保人為債務人的健康險及傷害險的解約金債權,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標的;針對人壽保險契約,若解約金少於最低生活費1.2倍計算的3個月金額,也不得扣押或強制執行。

此次《保險法》修法主要緣由在於,自2022年12月9日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第897號裁定,認為執行法院於必要時,得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的人壽保險契約。然而裁定文發布後,自2023年以來,引發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壽險契約聲請強制執行案件量明顯暴增。

鍾佳濱表示,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第897號裁定後,造成許多債務人的保單遭到扣押,有的是醫療型保單,影響民眾基本生活,但也有保單設計為投資或資產傳承的規劃,因此在法制設計上需要衡量比較利益。

鍾佳濱說,聲請保單抵債的債權人,很可能是車禍的受害人,也可能是融資公司要求不良債權的清償,回歸本質問題,台灣不同類型的保單齊發,到底是理財成分還是保障成分多,就是保單抵債認定困難的地方。從2023年起至2024年止,保險遭強制執行聲請高達77萬6,520件,建議朝向源頭減量的方向修法。

立委:解約金豁免額度過低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指出,金管會從去年6月增列壽險保額在100萬元、單筆解約金10萬元以內等八大保單類型,作為禁止扣押或強制執行標的;去年10月改成只排除傷害及健康險,並把豁免強制執行的100萬元上限拿掉,門檻改為保單解約金10萬至20萬元。

王鴻薇表示,現在修法版本將解約金標準按最低生活費1.2倍計算3個月,台北市為7萬3,365元、非六都為5萬5,854元,以及金門縣與連江縣為5萬1,627元,等於強制執行門檻持續縮水,恐怕修法過於草率,民眾也無法保留「棺材本」,連支付喪葬費用都沒了。

民眾黨立委黃珊珊說,目前接到很多陳情,要保人都是收到法院通知,才知道自己保單被解約,但通知應更公開透明,一定要送到相關受益人身上,才能讓他們行使介入權。舉例來說,保單被銀行向法院聲請扣押,受益人經過要保人、被保險人同意後,可行使介入權、支付等同解約金的金額,讓保單權益得以延續。

學者:應以最低生活費計算豁免額度

東吳大學法律系助理教授陳炫宇指出,行政院提出的版本,是以單張保單計算豁免額度,會產生民眾買保險做拆單處理,規避保單被強制執行。他認為,儘管行政作業有困難點要克服,但應以總額方式計算保單額度。此外,目前依照各縣市政府公告的最低生活費,計算人壽保險的豁免額度,可能採取定額會比較適切。

司法院民事廳長林俊廷則指出,金管會去年6月將小額終老納入豁免範圍,現在草案排除後,可能又會引起爭議。針對豁免計算方式,目前是按《強制執行法》規定,金管會若認為保單有特殊性,立法上其實不一定要受限於《強制執行法》,不過仍尊重政策性決定。

政大法學院副院長暨法律學系特聘教授葉啓洲認為,目前小額終老保險的保險金額達90萬元,一點都不「小額」,多具儲蓄性,其解約金債權也容易超過基本生活需求,因此他認為,行政院草案沒有將小額終老保險納入豁免執行範圍,屬於合理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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