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制中共滲透統戰 總統宣布恢復軍審制度

為應對中共對台統戰威脅的步步進逼,總統賴清德13日召開國安高層會議,並於會後宣布,中共對台採取的各種手段,已是台灣《反滲透法》定義的「境外敵對勢力」,政府面對五大國安及統戰威脅,提出17項因應策略,包括恢復軍審制度、各級官員與民代赴中應建立揭露制度等。
國內頻傳現役與退役軍人被中共收買、出賣情報,甚至組建武裝力量的共諜案件;以及藝文工作者為了事業利益配合北京,稱自己的國家不是國家,做出危害國家尊嚴的言行;近期中共更利誘台灣民眾申辦中國「居住證、定居證、身分證」等,企圖混淆台灣人的國家認同。
國軍涉共諜案占比達66%賴清德表示,中共官媒挑弄台灣內部對立訊息,利用特定管道散播民主無用、疑美疑軍,操弄分化和對立。知名戰略學者格沙內克(Kerry K. Gershaneck)曾分析中共統戰作為,指出「中共是透過顛覆、滲透、收購媒體、發動媒體戰、心理戰、法律戰來分裂和征服我們。」中共的企圖是讓台灣忙於內部矛盾,而忽略來自外部的真正威脅。
根據國安局報告,2024年共64人因共諜案被起訴,是2021年的三倍之多;其中統促黨、復康聯盟黨、台灣軍政府等團體,甚至為中共發展叛國組織,布建武裝力量。賴清德說,去年涉及共諜案遭起訴的現役及退役軍人分別為15人及28人,合計占共諜案比率高達66%。
定義中共為「境外敵對勢力」賴清德提到,中共持續擴大對台灣的融合發展策略,採取各種手段,要求、脅迫台商擴大在中國的投資,利誘台灣青年赴中國發展,且不擇手段覬覦台灣人才、竊取關鍵技術。
他強調,中共的作為已是《反滲透法》定義的「境外敵對勢力」,「我們沒有選擇,必須採取更積極的作為」,強化台灣的民主韌性與國家安全,保護珍視的自由民主和生活方式。
軍人涉叛亂利敵 由軍法官處理為因應中共的五大國安及統戰威脅,賴清德提出17項因應策略。其中,關於中共對國軍的滲透及間諜活動的威脅,賴清德宣布3項因應策略,第一是全面檢討修正《軍事審判法》,恢復軍事審判制度,讓軍法官回到第一線,與檢調司法機關協力處理現役軍人涉犯叛亂、利敵、洩密、廢弛職務、抗命等軍事犯罪的刑事案件。未來現役軍人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的軍事犯罪案例,將交由軍事法院審判。
第二,恢復軍審制度的相關配套,包括訂定「軍法官人事條例」及軍事法院、軍事檢察署組織法等,將在完成全部規劃及討論定案後,由國防部向社會說明及溝通。第三,為遏制現役及退役軍人打擊國軍士氣的言行,國防部研擬《陸海空軍刑法》增訂「對敵人效忠表示」的處罰,並修正對於領取退除給與人員的相關規範。
國防部:僅限軍人職務犯罪關於未來的修法方向,國防部法律司長沈世偉中將說明有五大重點,第一為軍事審判案件,限於「軍人職務」犯罪為主,未來現役軍人平時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二編有關的軍事犯罪,將受軍事審判,包含大家較常聽到的如抗命、施暴等;而一般犯罪案件,規劃仍由司法機關辦理。
其次,沈世偉說,依《國防部組織法》規定得視部隊任務需要,於適當地區設軍事法院、軍事檢察署,並將另行研訂軍事法院組織法、軍事檢察署組織法,以防外界藉由機關以調整的名義,干預偵審的疑慮。第三,對於軍法官任免、遷調及評鑑、淘汰等,將研訂「軍法官人事條例」,有別於一般軍人人事制度,以確保公正獨立。
第四,沈世偉說,未來將律定從事軍事偵審工作的軍法官,必須具備一定部隊服務資歷,始得參加甄選。第五,國防部將在符合公平審判原則、正當法律程序的前提,通盤檢討修正《軍事審判法》,研議採行全面強制辯護、廢除階級管轄等。
【小辭典:軍事審判制度】2013年的洪仲丘事件促成《軍事審判法》修法,現役軍人若在「承平時期」(非戰時)觸犯《陸海空軍刑法》,其偵審程序,從軍事檢察官偵查、軍事法院審理,改為由一般司法機關追訴及審理。◇
中共對台5大威脅 賴政府提17項因應策略一、中共對國家主權之威脅 策略1:全力推動「和平四大支柱行動方案」,展現反對中共併吞決心 策略2:擬定計畫與友盟合作,向全球宣達台灣反對併吞的意志 |
二、中共對國軍的滲透及間諜活動 策略3:恢復軍事審判制度,未來現役軍人觸犯《陸海空軍刑法》之軍事犯罪案例,將交由軍事法院審判 策略4:進行相關配套改革,訂定「軍法官人事條例」及軍事法院、軍事檢察署組織法等 策略5:增訂「對敵人效忠表示」之處罰 |
三、中共混淆國人對國家認同 策略6:持續清查及管理國人、尤其軍公教人員,申請中國涉及身分認定的各種證件 策略7:中國人申請來台定居,須放棄中國戶籍與護照,不能兼具雙重身分;針對港澳人士增列長期居留規定 |
四、中共藉兩岸交流對台灣社會統戰滲透 策略8:提高國人赴中國旅遊風險意識 策略9:落實各級公職人員赴中國交流的揭露制度;宗教團體等公益組織也應建立揭露制度 策略10:對中國人士來台交流進行風險管理,並嚴格限制具有統戰背景的中國人士來台,以及禁止中國人士來台進行具統戰性質活動 策略11:兩岸交流要避免受中共政治干預,包括宗教、文化、學術、教育等交流案件得審查及管理,應本於「去政治化」、「去風險化」原則 策略12:遏制中共藉文化統戰削弱台灣主體性,行政院應研擬提升本土文化產業競爭力方案 策略13:強化影藝人員在中國發展的輔導與管理,避免做出危害國家尊嚴的言行 策略14:防止中共透過網路、AI等工具,對台灣進行認知作戰及危害資安 策略15:全面檢視、完備相關執法規定,以落實上述措施 |
五、中共藉「融合發展」吸引台商、台青 策略16:基於「立足台灣、布局全球」的經貿戰略,就台灣與中國的經貿關係,進行策略性結構調整 策略17:深化青年學子對中共的識讀教育,以及對兩岸交流應有的認知 |
記者吳旻洲/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