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計程車僅1325輛 交通部提高營運補助

通用計程車示意圖。(高雄市交通局提供/中央社檔案照片)
通用計程車示意圖。(高雄市交通局提供/中央社檔案照片)

【記者莊璦筠/台北報導】

為照顧身障及高齡者的權益,交通部推動「通用計程車」服務,但截至2月全國僅有1,325輛。交通部6日公布修正「公路公共運輸計畫補助通用計程車作業要點」,鼓勵更多個人或車隊加入,新制4月1日上路。

據交通部統計,全台含離島共有約9.3萬輛計程車,其中設置輪椅區的通用計程車僅有1,325輛,約占1.4%。交通部修正「公路公共運輸計畫補助通用計程車作業要點」,鼓勵更多個人或車隊加入通用計程車行列,4月1日起上路。

根據要點內容,新購置通用計程車(含輪椅升降台或活動式坡道之輔助上下車裝置),將補助車輛所有人最高40萬元,以車輛及設備費用49%為限。補助申請購置的通用計程車必須是未曾登檢領照的全新車輛,並應於獲准補助後6個月內上路營運。

交通部表示,現行規定受補助的通用計程車每月載運乘坐輪椅乘客達基本趟次後,每趟次可獲得50元補助。自4月1日起,若載運達65趟次者得選擇每趟次補助50元或每趟次以停留服務時間及空駛里程計算補助額度。

交通部說,過去有業者反映,單趟補助50元的誘因不大,故這次修正時增列停留服務時間,依地方政府公告計程車運價的計時費率換算為15分鐘金額。此外,出發載客會有一段空駛里程,也是照計程車運價的續程費率換算為補助里程金額,補助里程採計方式以預約整合系統記錄空駛起訖點間之行駛路徑里程為準,直轄市、基隆市、金門縣、連江縣以10公里為限,其他縣市為20公里。

以台北市計程車費率估算,停留時間每分鐘5元,停留服務時間15分鐘即有75元補助,續程費率每200公尺5元,空駛里程直轄市以10公里為上限,最高有250元補助,故最高每趟次可獲得325元補助。

該要點也要求地方政府建置預約整合系統,提供民眾叫車或預約。交通部表示,將補助地方政府建置費用最高100萬元,已完成建置之系統每年補助費用從最高30萬元提高到50萬元。若地方政府指定當地單一業者系統平台為預約整合系統者,不另補助建置費用。計程車駕駛教育訓練費用每人最高補助3千元,刷卡機租用費每月最高補助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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