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遊民辦理護照轉賣牟利 13嫌遭求重刑

桃園地檢署偵辦一起販賣護照案,查出黃姓、邱姓兩名男子鎖定台北車站等處的遊民,透過旅行社人員代辦護照、台胞證後,將遊民帶往中國申辦金融帳戶,再將護照轉賣給中國人蛇集團,幫助他人冒用我國國民身分偷渡至英國,檢方偵結後依法起訴13人,並對黃、邱求處重刑。
桃檢表示,此案源於2018年,西班牙馬德里機場、義大利羅馬錢皮諾機場分別於6月、8月查獲有旅客持變造的中華民國護照,欲冒用我國國民身分搭機偷渡前往英國。檢警接獲情資後,全力找尋相關涉案遊民,逐步蒐集事證。
專案小組查出,黃、邱兩人涉嫌於2015年11月至2019年4月間,在台北車站、萬華艋舺公園一帶尋找遊民,以赴中國申辦金融帳戶可領取新台幣1萬5千元至2萬5千元不等報酬為誘因,陸續帶著11人至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委請旅行社駐點人員趙女代辦護照、台胞證。黃、邱兩人再帶著他們前往中國開戶,返台後即以5千元不等的代價收購護照,轉頭再出售給中國人蛇集團牟利。
檢警於2024年11月4日發動搜索,在犯嫌住處扣得遊民護照及台胞證數十本等證物,並將邱男聲押禁見獲准。桃檢3月4日偵結,認定黃、邱等13人涉違反《護照條例》買賣護照、《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依法起訴。
桃檢審酌,黃、邱兩人為牟取我國護照轉售人蛇集團之暴利,尋覓及利用急需金錢謀生的遊民,誘以小利而買賣護照,致不法之徒冒用我國國民身分非法入出國境,損及我國護照公信力及我國國境安全,請法院予以從重量刑,以儆效尤。
桃園地檢署呼籲,護照為政府發給國民持用赴國外旅行之重要國籍及身分證明文件,切勿一時貪圖小利,將護照出售、質借提供擔保、抵充債務或供他人冒名使用而將護照交付他人,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