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都道安隱憂 民團:行人安全堪慮

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指6都道安共識存隱憂,機車限行外側兩車道恐降低安全性。(記者宋碧龍/攝影)
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指6都道安共識存隱憂,機車限行外側兩車道恐降低安全性。(記者宋碧龍/攝影)

【記者莊璦筠/台北報導】

交通部日前首度與六都交通首長座談,會中達成6項道安共識。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表示,這些共識展現政府推動交通安全的決心,但仍存有多項隱憂,包括機車被限制於外側2車道通行,導致與公車停靠動線交織,讓安全性下降;行人穿越道的照明,非僅靠顏色變更就安全。

為改善道安,交通部日前邀集六都交通局長召開「六都道路交通安全座談會」,並於會中達成6項共識,包含「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將以路口行人安全設施改善、減少路側障礙物、人行道改善長度及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等4項為今年重點績效指標;另針對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參考指引18種交叉路口情境,調整路口停止線到行穿線距離、強化路口照明、檢討汽車隔熱紙透光率以及推動機車至少可行駛2車道等。

還路於民行人路權促進會認為,「永續提升人行安全計畫」應系統性細膩處理,各級政府進行「人行道改善長度」時,應注意寬度、平整性、通用設計,以利嬰兒車、身障者等用路人能夠使用;「路口行人安全設施改善」應考量視野距離,避免遮住兒少身軀及視野,且部分校園周邊暨行車安全道路,有人車之間視野因障礙物而受阻、不符合通用設計,或僅學校四周有人行道,但社區卻沒有而無法形成路網等問題。

其次,促進會認為,《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參考指引》仍有良修空間,行人穿越道「預告與當下位置」的標誌無差異,使得駕駛人可能混淆,降低了對行穿道的識別、對行人造成危險。

推機車可行駛2車道 恐影響自行車及行人路權

針對交通部推動機車至少可行駛2車道,兼顧機車行車路權及安全。促進會表示,政府以慢車觀念來管理機車,又以特別低的鑑別方式考驗所有車種駕駛人,如今又無科學根據的限縮機車路權並強制兩段式轉彎,卻本末倒置忽略各種駕照濫發的起因,猶如蝴蝶效應般影響自行車及行人路權。

機車被限制於外側兩車道通行,導致與公車停靠動線交織,讓公車、機車、慢車被限縮於有限的道路寬度,使得三方用路人安全性下降,無助人本交通發展。

在調整路口停止線與行穿線淨距修正為2至3公尺部分,促進會認為,不僅只有路口,路段中也有行穿線;應根據科學計算,以最高設計速率換算足夠視野距離及範圍之淨距的表格,供各級政府依循施作。

針對路口照明部分,促進會表示,行穿道照明非僅靠顏色變更即可確保安全,如德國規定行穿道照明色溫需異於道路照明,並有黃、白兩種顏色可選;此外,也須確保色溫範圍、光線指向性,或是避免光線均勻性不佳導致駕駛人視野受影響等許多細節。

另在透光率部分,應參照國際法規定,擋風玻璃及前側車窗的透光率至少為70%,並就整體交通環境安全衡量其餘車窗透光率下限;最後,促進會喊話政府,駕訓精進、法規接軌、對症下藥,補足郊區人行道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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