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2024年租金補貼逾9萬戶 都發局:鼓勵房東釋出空屋
![公益出租人可享多項賦稅優惠。(內政部提供) 公益出租人可享多項賦稅優惠。(內政部提供)](https://img.epochtimes.com.tw/upload/images/2025/02/09/743566_medium.jpg)
中央開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高市府搭配中央政策,加碼增額租金補貼、折減社宅租金、育兒租金補貼,截至2024年底,高雄市累計核定約9萬餘戶。高市府都發局表示,房東若將房屋投入租賃市場成為公益出租人,可享多項稅率減免優惠。
為鼓勵房東將持有的房屋加入租賃市場,高雄市都發局長吳文彥表示,公益出租人認定以合法房屋出租給租金補貼核定戶,且租賃契約書出租人即為房屋所有權人並記明身分證字號,將享有政府提供房屋稅比照自住住家用優惠稅率1.2%、地價稅比照自用住宅用地稅率2‰課徵,同時提供每屋每月最高1.5萬元綜合所得稅免稅額。
都發局強調,各縣市政府於租金補貼申請案審查完畢後,皆會主動提供公益出租人名冊等資料給國稅及地方稅稽徵機關,房東無須再額外提出申請;且《住宅法》部分條文業已修正,增訂租金補貼資訊不得做為追溯綜合所得稅、地價稅及房屋稅等稅捐查核的依據,盼能消弭房東對稅務機關查稅的疑慮。
究竟甚麼是「公益出租人」?內政部說明,公益出租人是指住宅所有權人或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住宅且所有人不明之房屋稅納稅義務人,將住宅出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或出租予社會福利團體轉租給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並經直地方政府主管機關認定者。簡言之,只要租客符合申請租金補貼資格並經政府認定,房東即成為公益出租人。◇